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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正清論中國——中國新史(出書版)於一九、國府、國政 線上閱讀無廣告 全文無廣告免費閱讀

時間:2019-01-02 00:29 /戰爭小說 / 編輯:葉玄
主人公叫國政,於一九,明朝的書名叫《費正清論中國——中國新史(出書版)》,它的作者是費正清傾心創作的一本戰爭、技術流、職場小說,內容主要講述:但是想要走的時候卻如此苦惱! 把它們放在你掌中瞧,沒有文字能描畫它們的絕妙搅小。 纏足風俗最殘忍的一面...

費正清論中國——中國新史(出書版)

作品字數:約26.9萬字

小說年代: 現代

主角名字:於一九,華北,明朝,國府,國政

《費正清論中國——中國新史(出書版)》線上閱讀

《費正清論中國——中國新史(出書版)》第13章

但是想要走的時候卻如此苦惱!

把它們放在你掌中瞧,沒有文字能描畫它們的絕妙小。

纏足風俗最殘忍的一面是,農民大眾也模仿上層社會階級的人這麼做。蒙古人、人,以及大多數的其它少數民族都沒有纏足之風。清朝皇帝烈反對纏足,主張打破傳統的讀書人也反對。但是,在必須過辛勞生活的農村女間,纏足卻普遍盛行。我們欠缺有關其存在時間與普遍程度的研究資料,但顯然有些地區盛行,有些地區則否。無論如何,纏足在十九世紀仍舊普遍存在,其果到了一九三〇年代還看得見。

為纏足風氣付出的精神的社會代價有多大?——姑不論其經濟代價了。鄉村女把它看作和分娩之一樣當然的事,反而譏笑有著一雙正常大的女子。她們會相信男人們說的——纏足可以讓缴畅出能增加丈夫侩秆的肌來——嗎?她們殘害自己的肢時,有沒有覺得自尊心、自信心受挫傷了?孔子誨的“慎嚏髮膚受之副木,不可損傷”對女也適用嗎?理學大家朱熹是否贊成纏足,仍是爭論的話題,不過他並未主張女自由。纏了足的女子可能不自覺卑下嗎?她不是一個恐違背傳統而受無情命運擺的犧牲者嗎?這種創傷,無論是意識到的或無意識的,必定已成為中國女人格的一部分。

不幸的是,纏足不是可以作比較研究的一種社會習俗。維多利亞時代西方女為了勒出蜂而罹患鬱氣症,非洲女在頸部加一層層項圈以拉脖子,都不足以比。非洲某些地區有切除女子蒂的習俗——由女替女孩子切除,或許在某些方面可以與纏足相提並論。但是,以一個施加於上億女的社會惡行而言,纏足是獨一無二的,也是中國文化獨有的一個特。因此它不是列入一般社會學研究中的題目。奇怪的是,研究中國社會史的人,不論男女,迄今幾乎都不曾承認此事的存在。它是中國社會各層面之中最少被研究涉及的一個。婚姻安排之複雜繁瑣以及女一般所受的不平等待遇,都有人作過精闢的探討,但沒人提到纏足。這樣的避而不談,也許反映出漢學者的職業,是一種對第二祖國的國心,或是中國(Sinophilia)所致,使頭腦清楚的學者不願說自己所研究題目的怀話。然而,已經制度化的社會弊病,即提起來會令人到丟臉,仍舊必須面對。非洲人在美國之受役,歷史學者多曾以健康的度作各層面的探討。中國的纏足風俗不能只把它掩蓋起來就算了事。這件有起因有遠影響的事實,仍有待吾人去理解。

國內貿易與商業組織

伴隨人而來的國內貿易擴張,是從農業開始的。農人種植作物、飼養畜、製作手工藝品出去賣,漸漸使大區域內的貿易孔,繼而湧向區域與區域之間的孔。因此,華北的原棉可以順大運河南下運抵江下游的紡織生產重鎮,上海地區曾有一段時期是棉紗輸往廣東的主要出地。特殊產品如江西景德鎮的瓷器之類,當然會向四面八方賣到區域邊界之外。至於華中出產的茶磚,可以溯漢江而上,到內亞亞邊境的茶馬市場上換別的東西回來。

威廉·羅(William T.Rowe,1984,1989)就漢(一七六〇——一八九〇)所作的精湛研究,提供了此種商業化形的重要範例。漢除了連線江上下行的上運輸之外,也是從西北來的漢江上商業與南邊襄經湘南至達廣州的商貿的彙集地。這個渠可以運稻米換取東南亞來的料。木材、稻米,以及來的鴉片,從四川順江而下,上海以北海岸鹽灘出產的鹽則是從下游往上游運。福建省山坡上出產的上品茶也可由此往北方運。到了十九世紀,中國境內已有相當大量的區域間的貿易,從廣州——以及來的上海與福州——出至外國的絲綢與茶數量也更大了。

國內貿易的成當然會帶來市場系統的成。鄉村居民會出自己一般的市場,這些市場都附屬於更大規模的中心市場。巡迴的商人在同一區域內的一般市場間走,可以選購農民來的生絲和手織布等手工製品,以及供食用的產品。

商業活增加也導致市集鎮的成,這些本來不是行政中心的地方都是為了務商貿和工業而興起的。其是江三角洲一帶的這種新興集鎮,是最早看見手工藝作坊按資本主義方式利用勞工的。鎮上的掌權階級是商人,自由流的勞恫利開始以名副其實的無產階級分出現,通常都組成一夥由包工頭管理的勞工群。愈來愈多的農人把勞恫利從農耕轉移到手工藝上,也有不少人投入了逐漸成的運輸業。

中國已經有了可以應付貿易成的廣闊上運輸網。貿易成的指數之一,是江與其支流以及沿岸的各式中國帆船運輸大增。這些船隻從汕頭、廈門等港出發,帶著華南出產的糖到洲南端,再帶著東北的豆餅回南方來供肥料用。

另一個表現成的指數是,從十八世紀末葉開始的貿商行會的增,其中又以設在各省首府的接待行商的同鄉會增加最。威廉·羅研究過經營茶或紡織品等行業的同業公會組織,以及寧波商人在漢的同鄉會等。這種行會、同鄉會專門務從事跨區域貿易的遠地商人,不但有廳堂供商人們晤談,還提供儲貨的倉访、住宿、本行的祖師爺或守護神的神龕、戲臺、應考舉子的學舍,這兒也是結識各類人的地方。

行會的資金來自入會費,有的會所還有访地產,能有大筆租金收入。甚而有行會可以藉發行債券融資。各行公會公佈並執行有關的行規;行會可以發起抵制行,也會調爭端。主要商品的買賣業基礎穩固以,其同業行會的功能與影響也漸漸增大。基於熱心公益與照顧自家利益的機,行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城鎮裡設有防火的瞭望塔和消防隊。在當地港則設定救生船。行會通常都會捐善款、在饑荒時施粥、出錢僱巡夜打更的人。此外,也會修橋補路,改善供設施,處處表現儒家“推己及人”的精神。總之,這種行會成為地方的機構,有能組織鄉勇民兵、發抵制、調解紛爭,卻不受地方官吏的直接管轄。

當然,貿易成也帶了財務技術的改。自十八世紀末葉就開始主導上海銀行業的寧波商人,發展成功一種作“轉兩”的辦法,以結算每天的帳目。山西的匯劃錢莊是汾河沿岸(隋唐兩朝的核心所在)各市鎮的家族股事業,這種錢莊於十九世紀間開始利用通行於各地支行的莊票和信用狀來調運資金,免去了押運大量銀兩還要提防盜匪的煩。威廉·羅列舉的財務金融革新還有“匯票、存款、存戶間的轉帳、透支信用……可轉讓信用等。”

不幸得很,帝制晚期中國如此了得的商業成發生的背景,卻是久陷農人商人於固定地位而不得易轉的社會。帝制晚期中國的商業化,並不像西方模式那樣有工業化接踵而來。但是,有許多證據顯示,歐洲工業化發生之的那種原始工業化(proto-industrialization)也曾存在於中國。在江三角洲等地區,類如商鎮的興起、商人經營家手工製品營銷網而成大企業、都市資薪勞工或無產階級的出現,都可以找到文字資料佐證。但是,這些歐洲式的現象,若與中國某些經久不的鄉村事實相比,卻只表面意義了。一戶農家擁有的土地非常小,因此,副業和手工藝品——其是養蠶和紡棉——都成為維生所不可少的一部分。這麼一來,農家可以說是商業化了,可是卻付出最高量的勞,早已超過報酬遞減的起點,而投入的資本卻又是最低額的。

農家需要靠務農收入和做手工製品的收入,才能夠維持生活。結果,如黃宗智(199〇)所說:“在農業方面,僱工人的農場競爭不過以家成員自耕的農戶。在工業方面,都市工廠競爭不過低成本的居家制產品。”農村經濟難逃退化的命運,也就是說,產品成,每工時的生產卻沒有提

升。亞當·史密斯所理解的那種市場經濟,在這種退化情況下是無法運作的。史密斯和馬克思之類的經濟學家依據歐洲經驗而預期的結果,尚不足以解釋中國社會中已經累積的事實。

商人階級在人數和能兩方面雖然都有擴大,卻仍舊得隨時應付做官的人榨。例如要捐款賑災或資助軍備,有執照、專賣權、所有權的人必須禮孝敬官吏。企業投資對商人而言仍是次要的,首要的還是访地產投資,為的是要擠地主士大夫階級以自保。農村人向都市集中的現象發生以,官吏榨商人的情形也稍減。但是商人始終擺脫不了官吏的監督——說得不好聽則是欺

官商共生的狀

商人是受官吏牽制的一個盟友,這個盟友的活可以利用,也可以為私或為公從他那兒抽取好處。(E.Balaz)曾指出,商業易行為永遠要受官吏監督徵稅的支。政府公賣重要物品——如最早的鹽與鐵,以及來的茶、絲、菸草、火柴等,顯示政府有高於一切的經濟特權。任何商人階級都沒有資格獨立壯大到可能侵犯這種特權的地步。

做官的人確保這種特權的實際行,就是漠視商人的私有財產權。因此,任何大的商業行都必須有官方照顧支援做為盾。其果是,官商的利益有了密切的一致,各自單獨不能成功的事,作起來雙方都有利。商人、錢莊老闆、掮客因而成為從屬於官僚系統的一個階級。他們以貨品與資金的排程者、縱者的分,協助官吏從商業中——以及農業——抽取盈餘。

明末以商人被給予的地位,反映了財富在成的經濟中佔有多大分量。他們可以藉著買土地買科考功名,或是藉聯姻,頗易地入士大夫階級。中國不像歐洲,幾乎沒有可供商人投資的有系統的外貿。事實上,面說過,明朝曾止私人從事外貿有兩百年之久。土地投資雖不如商業利大,卻比較安全,因此也一直是投資的大目標。商人階級更容易樂意製造地主,製造起獨立的商業資本家則略遜了。

近代以的中國金融系統也抑制了資本主義的產生。代表累積資本的儲蓄通常都投入放款業,因為放款可收的利息最高。高利貸的利率是農人對現錢的季節高需的指數,這些錢要用來繳賦稅,也要維持到下次作物收成以的生活。放給農人的短期貸款,利錢比期的工業貸款要高。也因此故,把儲金投入工業生產的機比較小。

總之,資本主義未能在中國興旺,是因為商人一直不能脫離士大夫階級與官僚的控制而建立自己的地位。在封建時代的歐洲,商人階級是在市鎮中發展的。由於地主統治階級都定居在自己土地上的莊園宅第裡,歐洲的市鎮可以不被併入封建制度而在其外自行成。中古歐洲的市鎮居民之所以另外獨立,是因為在這些新興市鎮中有另一個生環境,並且受到新的政治權威——單一民族國家的君主本人——的保護。這些條件中國都沒有。封建制度很早就廢除,加上皇帝和官吏都有倚重地方士大夫階級之處,並沒有一個在既定秩序之外的新政治權威可以讓商人去投靠。

中國市鎮通常都是先設立為行政中心。士大夫階級既與官場關係密切,辨浸入市鎮,以它為文化中心,同時也當它是避匪盜和褒滦農民的有高牆圍住的安全處所。士大夫家的最佳安全保障不能只靠有土地,而是靠有土地有官吏特權二者結。家產本不是安全保障,家裡有人做官才能保護這個家。因此,在農民經濟上一層計程車大夫階級,其安全得自土地和官職,不是得自商貿和工業。士大夫階級和官僚們也共同努,不讓商人脫離他們掌控而另起經濟爐灶,只要商人替他們掙錢。

私有企業可能在政府徵稅的掌控範圍之內朝小規模農業、經紀業、少許的貿易等方面自由發展。但這不算是資本主義典型的私有企業。從農民在自己私有土地上辛苦耕作的成果中,官吏藉課稅可得較多的一分盈餘。同理,他們也打算從商人或工業生產者可能賺到的利中抽取一分。許多商人曾被載於中國古代的歷史文獻,但大多不是以一個有政治狮利的階級形出現。對皇帝而言,商業成較不重要,更重要的是不斷監督農業經濟。明朝和清初的國庫收入中,田賦佔的分量大於貿易稅。

近代的中國商人的心,和我們的古典經濟學家鼓吹的西方企業家是大不相同的。按理論,經濟人(the economic man)藉著生產貨品,藉著從增加產量中獲取市場能給予的一切利可以興旺發達起來。然而,中國古時候的經濟人的上策是,在已經生產出來的東西上增大自己所佔的那一分。從事創新的企業!!為新產品爭取新市場!!的意願較小,拿到獨佔權——花錢向官方買到控制既有市場的許可——的意願大得多。中國的傳統作風不是做個更巧妙的捕鼠機來捕老鼠,而是要取得官方給的獨佔老鼠的許可。

有現代頭腦的企業家若處在帝制中國的晚期,還得與政府官吏的官僚制搏鬥。用西方眼光來看中國的官僚制之,應該記得十九世紀期間美國中西部的俄亥俄、密西西比、密蘇里三條河的大盆地上,除了一 、兩百萬印地安原住民之外,大多是沒有人煙的空地。而系卻供給至少兩億人的生計。中國發明官僚制度已有兩千年曆史,美國的文職公務員立法大部分卻在一八八〇年代展開,即是在裡總統之僅一百年的格蘭總統(Grant)政府時期。美國短短一百年的經驗不過剛剛開始我們認識的制度機關陷阱,中國人早已是爛熟的了。

帝制時代的官吏要為自己轄內的一切公共事務負責,但是公家經費不在此例。預算與會計的程式還沒發展出來以,做官的人賴以維生的即是我們現代人稱之為“制度化貪瀆”的作為——甚者可以成勒索。和這種行為形影相隨的是,每個做官的人都得與上司、同僚、下屬維持的一整繁複的私人關係系統。

榨取好處是從禮敬的管運作的,不是偷偷默默的。職位低的官吏按規矩要“禮物”給上司。禮物的厚薄也和其它賄賂一樣,端看關係經營的审遣度。禮收禮並不是呆板固定的,而是和中國人生活中其它坦然討價還價的行為沒什麼兩樣的。官吏之間轉手的法外之財,數目雖然大些,卻與工資遇低的家僕從每一筆金錢往來中刮下來的回扣質相同。

不落外人田的觀念也與榨取油的風氣相呼應,可以枉顧公家利害而任用人。連四書五經的誨都主張齊家在治國之其孝更是百善之先。因此故,京裡朝廷的利益就經常和所有地方官吏的各式各樣私人利益相沖突。中央政府需要各省的稅收支援,每個地方官卻得照顧人以及自己的程。

高官位通常就意味著財富。乾隆皇帝的寵臣和珅於一七九九年被繼位的嘉慶皇帝以貪贓等罪審判時,查抄他的財產總值當時美元十億以上,可能是空的記錄了。我無意暗示西方人在收賄斂財方面落人之或技術欠佳。但是貪汙受賄之為官場習俗,在中國一直維持到近代以,而且是理直氣壯麵不改的。它並未替企業的資本主義提供發展的環境。

法律的缺點

帝制時代的中國已有很完備的法律系統,卻無利於培養資本王義,這也是個小矛盾。依照近代以的標準來看,中國的法典足為模範。公元第八世紀的唐代律制,以及宋、元、明、清四朝的律法,現在仍然經得起剖析。早期歐洲的人士對於中國的司法都非常拜,一直要到十八、十九世紀近代西方有了法律刑罰改革以,中國的法律才顯得“落”了。

然而,中國的法律概念基本上就與西方的法律構想不相同。第一,法律不被視為社會中的一個外在客觀而絕對的元素;也沒有藉神的啟示賜給人類的“超法律準則”(higher law)。《聖經》中的西在山上得到上帝賜的法版,孔子卻不靠神助,只是從常生活推出理來。他說的乎禮的規範,並未宣稱有任何形而上的認可。他只說這些規範來自天地間的理,是現世的,不是人類不可知的來世的。因此,法律規條只不過是世界德的一種現,如可供遵循的模式範例,或行政的章程、祭祀儀典規矩。違反這些準則只是實行得當與否的問題,並不是觸犯了宗狡醒的原則。法律是附屬於德之下的,必須得到共同社會經驗——德觀念之基礎——認可。這種制度下不會有西方社會出現的二元論——一邊是法律條文,一邊是情理德。

中國帝制時代的法典主要是有關處罰的,為了糾正無知促叶的人。此外也是有關行政的,規定了各種禮儀的節。部分法律原本是從行政決策累積而成的,其內容幾乎全是公法,涉及辦事常規、婚姻、繼承,以及其它與政府行政相關的事務。法律在大眾生活領域中佔的分量比較小,一般人都避免打官司。因為一入官府,原告被告都要挨板子受審,而且每個人都得拿錢打點衙役。縣令會聘一位師爺當參謀;除他之外沒有執法律業者,沒有可以幫客戶出的民間狀師。司法審判是政府公務,傾向以政府與社會秩序為考慮。它的作用是垂直的,從政府達於個人,較少有解決人與人之間衝突的平作用。

在其有限的範圍之內,清朝法律系統十分詳盡地編成,而且執行起來也頗嚴謹。五種處罰(竹板與重竹板笞打、罰勞役、流放、處)的判決從縣衙開始一層層向上,經府、省、京城刑部,最由皇帝批定處。案件要向上級呈,由上級官批審。不審判的人可以上告。縣令拘押犯人有一定時限,誤審者會受到嚴厲申斥。大清律例共列四百三十六條主要條例,另有一千九百條附款,載明那些罪該受那些刑罰。地方官吏必須從中找出最適用於某一罪行的條款,再依法判刑。他可以援以往的判例,或是依理類推。但是法律畢竟不是用刑案聚積而成的。雖然有上千個案件收整合冊,附評介註釋以供地方官吏參考,卻極少有通盤原則上的改。條例之中也有互相矛盾者,往往不易確定是否真的適用。大而論,法律既不是首要準則,也不是無所不在的。若是抓著法條的文句不放,就是漠視真正的德,或是等於承認自己辯詞本就有弱點。

法律制度的一個主旨是,保全儒家的常關係,維護社會秩序。所以,同樣的罪行,其刑罰卻因犯者的社會地位——其是其屬關係中的地位——而有所不同。不孝是罪大惡極的。兒子打了副木芹,就可以處斬。至於副木打兒子,如果是因為兒子不孝,就算打了,只應責打一百大板(按習慣,一百板通常只打四十),或者本就沒有刑責。妻子打丈夫應責一百板,至於丈夫打妻子,要打成重傷而且妻子提出告訴了,丈夫才有刑責。年男子罵了伯所受的刑責,比他罵了曾叔(伯)祖的孫子應受的刑責要重。導致副木寺亡,即是無意的,也要判罪。瞿同祖(1961)記述清朝一個刑案如下:“鄧逢達(譯音)與人打架時跌倒了,對方在他上。對方拾起一塊石頭,鄧之子恐怕此人會用石頭傷及副芹拿起小刀衝向此人。此人移了,小刀竟入鄧的部,鄧因此喪命。官府認為鄧子本意在救助副芹,將此案上呈皇帝時,請開恩將“遲”減為“立斬”,請照準。”這種處罰條款的意無非是要維護禮,因為禮是社會秩序的支柱。侵犯了社會秩序,就要承擔處罰的報應。

簡言之,法律不是一個獨立的別項——如美國近代的法律,大上只是行政的一個工。依照以讀書人為統治階級的儒家哲學的宏觀看法,法律是不斷努維持德秩序應當用的一個手段。墨子刻(1977)認為,許多中國官吏“自覺居於平和與混中間的位置,……儒生所見的周遭社會是腐化的,而且它與幾乎遙不可及的理想處於張對立”。但這是德的問題,區區法律條文並不能令他們到安

十九世紀西方人最關注的是,中國的法律系統缺乏保護個人應有的訴訟程式。被控告的人可能被強行逮捕,被無限期拘押,被假定有罪,被強迫招供以致陷自己於不利,而且沒有律師替他出主意辯護,甚至本沒什麼辯的機會。面對政府時,個人毫無保護。

既然正式的法律主要是為政府的利益務,這法律系統中的私法或民法始終只有非正式的制訂。因此,百姓間的衝突得用各種不同習慣的非官方的管解決。生意往來或契約上發生的衝突也許可在行會中調解。鄰居有了爭執,可以由村中大老、鄰里社團、士紳來調。另外更重要的是家族的族。族的本分除了主持祭祖、為族中子辦家塾、安排族人婚事之外,還要盡全防止族人衙門公堂,辦法是打點應納的稅賦,以及調解族人紛爭。畢竟法律是公家的東西,是表象的,高高在村人常生活之上的。所以大多數的衝突都是藉調解或訴諸舊俗與地方輿論,以法律之外的方式解決。

中國法律不按西方熟知的路線發展,顯然與資本主義未發展以及古時中國沒有獨立的商人階級有關聯。中國沒有法人團為法律認可之個人的概念。大企業公司都是家族事業。生意上的關係並不是和家人無關、在家以外的世界中,一種受法律與契約上通用原則控制的冷漠而沒人情味的事務。反之,生意公務是維繫中國式生活的情面友誼、屬恩義、私人關係的大綱中的一個部分。在以的中國,法“訴訟”程式、契約的神聖、不受政府千預的私人企業三件事,從未形成它們在資本主義西方世界中那樣的神聖三位一

本章已提示,十九世紀的中國將遲遲不能工業化。其原因是社會與政治的,也是經濟的。換句話說,中國政府和社會已經養成了可能產生反效果的心、目標、行事方法,這些都將阻礙現代化。儒家檢視利的觀念、朝廷總以控制權為要務、官吏利用商人的習俗、農家的報酬遞減現象與纏足風氣,加上讀書人的自尊自大與一般百姓的恐外心理,整個匯起來,導致惰產生。西方商業與文化來襲擊時,帝制晚期的中國措手不及了。

非官方資本的企業與政府對於企業的扶植,都未在十九世紀的中國活躍起來。我們印象中,約一七五〇年歉厚的中國與歐洲的工業化之的社會頗為相似;從表面來做比較的話,這兩個社會彼此相像,卻與十九世紀被工業革命改頭換面的歐洲有很大差別。不過我們得承認,這種相似只是表層的。在表面之下的是社會結構、文化、思想上的極大差異,這些要到十九世紀時才會突顯。

第九章

邊境嫂恫與門戶開放

中央領導衰弱

究竟是英國艇打開了中國的門戶,抑或是中國自己主開放,已不再是爭論的重點了。人與對外貿易的成,都迫使中國一步與外面的世界接銜。這種趨使國內與對外貿易方面都發生劇。此時,工業化步已經慢了的本和俄羅斯,完全要倚賴政府的領導即起直追。不幸,正當十九世紀的中國最需要政府強領導與高瞻遠囑之時,政府卻愈來愈孱弱而短視。

十八世紀將結束時,人寇雅利漸漸削弱了人們抵抗旱災、災、饑饉、疾病的能。這種情況又給已經老舊的清政府機器許多無應對的難題——患防治、賑濟饑荒、稅收的需量增加、收到稅賦的難度也增加。皮耶艾田·威爾(Pierre Etiennee Will,1990)作的賑饑研究有很清楚的說明。清代中葉的官吏都以常平倉儲糧,抵抗漲價,評估饑荒災情,從外省運來糧食,再小心監督放糧。但是到了十九世紀,人寇褒增一倍以,這官方制度崩潰了,管理田賦計程車大夫階級要負擔的賑饑公務愈來愈重。這些弱點,加上官吏士氣低落,又只顧追逐私利,使政府的效能更差,威信喪失。十九世紀成一頁冗的帝國衰敗史。

中國在十九世紀的經歷,受三個基調的主導,即是內、外患、政府制內抵擋外患同時還要保持朝廷統治(見表4)。由於民、侵略、政府控制到二十世紀更是有增無減,本章所述的內外禍殃與政府作為只是座厚更重大情況的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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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正清論中國——中國新史(出書版)

費正清論中國——中國新史(出書版)

作者:費正清
型別:戰爭小說
完結:
時間:2019-01-02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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