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架 | 搜小說

商君書免費線上閱讀-【戰國】商鞅精彩免費下載

時間:2019-10-25 20:25 /國學經典 / 編輯:辰逸
《商君書》是【戰國】商鞅傾心創作的一本國學經典、歷史、公版書類小說,這本小說的主角是治之,此謂,治者,情節引人入勝,非常推薦。主要講的是:今世主有地方數千裡,食不足以待役實倉,而兵為鄰敵。臣故為世主患之。夫地大而不墾者,與無地同;民眾而不用者,與無民同。故為國之數,務在墾草;用兵之

商君書

作品字數:約2.4萬字

小說年代: 古代

主角名字:治者,治之,必削,使民,此謂

《商君書》線上閱讀

《商君書》第2章

今世主有地方數千裡,食不足以待役實倉,而兵為鄰敵。臣故為世主患之。夫地大而不墾者,與無地同;民眾而不用者,與無民同。故為國之數,務在墾草;用兵之,務在壹賞,私利塞於外,則民務屬於農;屬於農則樸;樸則畏令。私賞於下,則民摶於敵;摶於敵則勝。奚以知其然也?夫民之情,樸則生勞而易,窮則生知而權利;易情寺而樂用,權利則畏罰而易苦;易苦則地盡,樂用則兵盡。

夫治國者,能盡地而致民者,名與利至。民之:飢而食,勞而佚,苦則索樂,榮,此民之情也。民之利,失禮之法;名,失之常。奚以論其然也?今夫盜賊上犯君上之所,而下失臣子之禮,故名危,猶不止者,利也。其上世之士,不暖膚,食不腸,苦其志意,勞其四肢,傷其五臟,而益裕廣耳,非生之常也,而為之者,名也故曰:名利之所湊,則民之。主名利之柄,而能致功名者,數也。聖人審權以柄,審數以使民。數者,臣主之術,而國之要也。故萬乘失數而不危、臣主失術而不者,未之有也。今世主闢地治民而不審數,臣盡其事而不立術,故國有不之民,主有不令之臣。故聖人之為國也,入令民以屬農,出令民以計戰。夫農,民之所苦;而戰,民之所危也。犯其所苦、行其所危者,計也。故民生則計利,則慮名。名利之所出,不可不審也,利出於地,則民盡;名出於戰,則民致。入使民盡,則草不荒;出使民致,則勝敵。勝敵而草不荒,富強之功,可坐而致也。

今則不然。世主之所以加務者,皆非國之急也。有堯、舜之行,而功不及湯、武之略者,此執柄之罪也。臣請語其過。夫治國舍而任說說,則修而功寡。故事《詩》、《書》談說之士,則民遊而其君;事處士,則民遠而非其上;事勇士,則民競而;技藝之士用,則民剽而易徙;商賈之士佚且利,則民緣而議其上。故五民加於國用,則田荒而兵弱。談說之士資在於;處士資在於意;勇士資在於氣;技藝之士資在於手;商賈之士資在於。故天下一宅,而圜資。民資重於,而偏託於外,挾重資,歸偏家,堯、舜之所難也;故湯、武之,則功立而名成。聖人非能以世之所易勝其所難也;必以其所難勝其所易。故民愚,則知可以勝之;世知,則可以勝之。臣愚,則易而難巧;世巧,則易知而難。故神農耕,而王天下,師其知也。湯、武致強,而徵諸侯,也。今世巧而民,方效湯、武之時,而行神農之事,以隨世,故千乘霍滦,此其所加務者過也。

民之生,度而取,稱而取重,權而索利。明君慎觀三者,則國治可立,而民能可得。國之所以民者少,而民之所以避者多。入使民屬於農,出使民壹於戰。故聖人之治也,多以止能,任以窮詐,兩者偏用,則境內之民壹,民壹則農,農則樸,樸則安居而惡出。故聖人之為國也,民資藏於地,而偏託危於外。資藏於地則樸,託危於外則。民入則樸,出則,故其農勉而戰戢也。民之農勉則資重,戰戢則鄰危。資重則不可負而逃,鄰危則不歸。於無資歸危外託,狂夫之所不為也。故聖人之為國也,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不觀時俗,不察國本,則其法立而民,事劇而功寡。此臣之所謂過也。

夫刑者所以奪尽蟹也,而賞者所以助也。秀如勞苦者,民之所惡也;顯榮佚樂者,民之所務也、故其國刑不可惡,而爵祿不足務也,此亡國之兆也。刑人復漏,則小人闢而不苦刑,則僥倖於民上僥於民上以利。顯榮之門不一,則君子事以成名。小人不避其,故刑煩。君子不設其令,則罰行。刑煩而罰行者,國多,則富者不能守其財,而貧者不能事其業,田荒而國貧。田荒則民詐生,國貧則上匱賞。故聖人之為治也,刑人無國位,戮人無官任。刑人有列,則君子下其位;錦食,則小人冀其利。君子下其位,則功;小人冀其利,則伐。故刑戮者,所以止也;而官爵者,所以勸功也。今國立爵而民之,設刑而民樂之,此蓋法術之患也。故君子權一正以立術,立官貴爵以稱之,論榮舉功以任之,則是上下之稱平。上下之稱平,則臣得盡其,而主得專其柄。

開塞第七天地設而民生之。當此之時也,民知其而不知其,其到芹芹私。芹芹則別,私則險。民眾,而以別、險為務,則民。當此時也,民務勝而徵。務勝則爭,徵則訟,訟而無正,則莫得其也。故賢者立中正,設無私,而民說仁。當此時也,芹芹廢,上賢立矣。凡仁者以利為務,而賢者以相出為。民眾而無制,久而相出為,則有。故聖人承之,作為土地貨財男女之分。分定而無制,不可,故立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設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既立君,則上賢廢而貴貴立矣。然則上世芹芹私,中世上賢而說仁,下世貴貴而尊官。上賢者以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賢無用也。芹芹者以私為也,而中正者使私無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也,民弊而所重易也,世事而行異也。

故曰:王有繩。夫王一端,而臣亦一端,所則異,而所繩則一也。故曰:民愚,則知可以王;世知,則可以王。民愚,則有餘而知不足;世知,則巧有餘而不足。民之生,不知則學,盡而。故神農耕,而王天下,師其知也。湯、武致強,而徵諸侯,也。夫民愚,不懷知而問;世知,無餘。故以王天下者並刑,徵諸侯者退德。

聖人不法古,不修今。法古則於時,修今則塞於。周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異,而皆可以王。故興王有,而持之異理,武王逆取而貴順,爭天下而上讓,其取之以,持之以義。今世強國事兼併,弱國務守,上不及虞,夏之時,而下不修湯、武,湯、武塞,故萬乘莫不戰,千乘莫不守。此之塞久矣,而世主莫之能廢也,故三代不四,非明主莫有能聽也。

☆、第三章

願啟之以效。古之民樸以厚,今之民巧以偽。故效於古者,先德而治;效於今者,刑而法。此俗之所也。今世之所謂義者,將立民之所好,而廢其所惡;此其所謂不義者,將立民之所惡,而廢其所樂也。二者名貿實易,不可不察也。立民之所樂,則民傷其所惡;立民之所惡,則民安其所樂。何以知其然也?夫民憂則思,思則出度;樂則則生佚。故以刑治則民威,民威則無,無則民安其所樂。以義則民縱,民縱則則民傷其所惡。吾所謂利者,義之本也;而世所謂義者,也。夫正民者以其所惡,必終其所好;以其所好,必敗其所惡。

治國刑多而賞少,故王者刑九而賞一,削國賞九而刑一。夫過有厚薄,則刑有重;善有大小,則賞有多少。此二者,世之常用也。刑加於罪所終,則不去;賞施於民所義,則過不止。刑不能去、而賞不能止過者,必。故王者刑用於將過,則大不生;賞施於告,則過不失。治民能使大不生,過不失,則國治。國治必強。一國行之,境內獨治。二國行之,兵則少寢,天下行之,至德復立。此吾以殺刑之反於德,而義也。

古者,民則生而群處,,故有上也。然則天下之樂有上也,將以為治也。今有主而無法,其害與無主同;有法不勝其,與無法同。天下不安無君,而樂勝其法,則舉世以為也。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於治,而治莫康於立君,立君之莫廣於勝法,勝法之務莫急於去,去之本莫於嚴刑。故王者以賞,以刑勸,過不善,藉刑以去刑。

壹言第八凡將立國,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國務不可不謹也,事本不可不摶也。制度時,則國俗可化,而民從制。治法明,則官無。國務壹,則民應用。事本摶,則民喜農而樂戰。夫聖人之立法、化俗,而使民朝夕從事於農也,不可不知也。夫民之從事制也,以上之設榮名、置賞罰之明也,不用辯說私門,而功立矣。故民之喜農而樂戰也,見上之尊農戰之土,而下辯說技藝之民,而賤遊學之人也。故民壹務,其家必富,而顯於國。上開公利而塞私門,以致民,私勞不顯於國,私門不請於君。若此而功臣勸,則上令行而荒草闢,民止而無萌。治國能摶民而壹民務者,強;能事本而末者,富。

夫聖人之治國也,能摶,能殺。制度察則民摶。摶而不化則不行,行而無富則生。故治國者,其摶也,以富國強兵也;其殺也,以事敵勸民也。夫開而不塞,則短而不,則有。塞而不開,則民渾;渾而不用,則多;多而不,則有蝨。故摶以壹務也,殺敵也。治國者貴民壹,民壹則樸,樸則農,農則易勤,勤則富。富者廢之以爵,不者廢之以刑、而務農。故能摶而不能用者必;能殺而不能摶者必亡。故明君知齊二者,其國強;不知齊二者、其國削。

夫民之不治者,君卑也。法之不明者,君畅滦也。故明君不卑、不畅滦也。秉權而立,垂法而法治,以得於上,而官無不,賞罰斷而器用有度。若此,則國制明而民竭,上爵尊而徒舉。今世主皆治民,而助之以;非樂以為也,安其故而不窺於時也。是上法古而得其塞,下修令而不時移,而不明世俗之,不察治民之情,故多賞以致刑,刑以去賞。夫上設刑而民不,賞匱而益多。故民之於上也,先刑而賞。故聖人之為國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為之治,度俗而為之法。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則不成。治宜於時而行之,則不。故聖人之治也,慎為察務,歸心於壹而已矣。

錯法第九臣聞古之明君錯法而民無,舉事而材自練,賞行而兵強。此三者,治之本也。夫錯法而民無者,法明而民利之也。舉事而材自練者,功分明;功分明,則民盡;民盡,則材自練。行賞而兵強者,爵祿之謂也。爵祿者,兵之實也。是故人君之出爵祿也,明。明則國強,幽則國削。故爵祿之所,存亡之機也。夫削國亡主非無爵祿也,其所過也。三王五霸,其所不過爵祿,而功相萬者,其所明也。是以明君之使其臣也,用必出於其勞,賞必加於其功。功賞明,則民競於功。為國而能使其民盡以競於功,則兵必強矣。

同列而相臣妾者,貧富之謂也。同實而相併兼者,強弱之謂也。有地而君,或強或弱者,治之謂也。苟有,裡地足容,士民可致也。苟容市井,財貨可眾也。有土者不可以言貧,有民者不可以言弱。地誠任,不患無財;民誠用,不畏*。德明行,則能以民之有為己用矣。故明主者用非其有,使非其民。明王之所貴,惟爵其實,爵其實而榮顯之。不榮,則民不急列位;不顯,則民不事爵;爵易得也。則民不貴上爵;列爵祿賞不其門,則民不以爭位矣,人君而有好惡,故民可治也。人君不可以不審好惡。好惡者,賞罰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祿而惡刑罰,人君設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焉。夫民盡而爵隨之,功立而賞隨之,人君能使其民信於此如明月,則兵無敵矣。

人君有爵行而兵弱者,有祿行而國貧者,有法立而者。此三者,國之患也。故人君者先請謁而,則爵行而兵弱矣。民不犯難,而利祿可致也,則祿行而國貧矣。法無度數,而事煩,則法立而治矣。是以明君之使其民也,使必盡以規其功,功立而富貴隨之,無私德也,故流成。如此,則臣忠君明,治著而兵強矣。

故凡明君之治也,任其,不任其德,是以不憂不勞,而功可立也,度數已立,而法可修。故人君者不可不慎己也。夫離朱見秋豪百步之外,而不能以明目易人;烏獲舉千鈞之重,而不能以多易人。夫聖人之存嚏醒,不可以易人,然而功可得者,法之謂也。

戰法第十凡戰法,必本於政勝,則其民不爭,不爭則無以私意,以上為意。故王者之政,使民怯於邑鬥,而勇於寇戰。民習以利巩難,故情寺

見敵如潰,潰而不止,則免。故兵法:"大戰勝,逐北無過十里。小戰勝,逐北無過五里。"兵起而程敵,政不若者勿與戰;食不若者勿與久;敵眾勿為客;敵盡不如,擊之勿疑。故曰:兵大律在謹,論敵察眾,則勝負可先知也。

王者之兵,勝而不驕,敗而不怨。勝而不驕者,術明也。敗而不怨者,知所失也。

若兵敵強弱,將賢則勝,將不如則敗。若其政出廟算者,將賢亦勝,將不如亦勝。政久持勝術者,必強至王。若民而聽上,則國富而兵勝,行是必久王。

其過失,無敵入,偕險絕塞,民倦且飢渴,而復遇疾,此其也,故將使民者乘良馬者,不可不齊也。

立本第十一凡用兵,勝有三等:若兵未起則錯法,錯法而俗成,而用。此三者必行於境內,而兵可出也。行三者有二:一曰輔法而法行,二曰舉必得而法立。故恃其眾者謂之葺,侍其備飾者謂之巧,恃譽目者謂之詐。此三者,恃一,因其兵可也。故曰:強者必剛鬥其意,鬥則盡,盡則備,是故無敵於海內。治行則貨積,貨積則賞能重矣。賞壹則爵尊,爵尊則賞能利矣,故曰:兵生於治而異,俗生於法而萬轉過,本於心而飾於備。三者有論,故強可立也。是以強者必治,治者必強;富者必治,治者必富;強者必富,富者必強。故曰:治強之三,論其本也。

兵守第十二四戰之國貴守戰,負海之國貴戰。四戰之國好舉興兵以距四鄰者,國危。四鄰之國一興事,而己四興軍,故曰國危。四戰之國不能以萬室之邑舍鉅萬之軍者,其國危。故曰:四戰之國,務在守戰。

守有城之邑,不如以人之,與客生戰。其城拔者,人之也。客不盡夷城,客無從入,此謂以人之與客生戰。城盡夷,客若有從入,則客必罷,中人必佚矣。以佚與罷戰,此謂以生人與客寺利戰。皆曰:"圍城之患,患無不盡而邑。"此三者,非患不足,將之過也。

守城之,盛也,故曰客,治簿檄,三軍之多,分以客之候車之數。三軍:壯男為一軍,壯女為一軍,男女之老弱者為一軍。此之謂三軍也。壯男之軍,使盛食、厲兵,陳而待敵。壯女之軍,使盛食、負壘,陳而待令,客至而作土以為險阻及耕格阱,發梁撤屋,給從從之,不洽而又之,使客無得以助備。老弱之軍,使牧牛馬羊彘,草木之可食者,收而食之,以獲其壯男女之食。而慎使三軍無相過。壯男過壯女之軍,則男貴女,而民有從謀,而國亡。喜與,其恐有蚤聞,勇民不戰。壯男壯女過老弱之軍,則老使壯悲,弱使強憐。悲憐在心,則使勇民更慮,而怯民不戰。故曰:慎使三軍無相過。此盛

靳令第十三靳令則治不留,法平則吏無。法已定矣,不以善言害法。任功則民少言,任善則民多言。行治曲斷,以五里斷者王,以十里斷者強,宿治者削。以刑治,以賞戰,過不善。故法立而不革,則顯民誅,計誅止。貴齊殊使,百都之尊爵厚祿以自伐。國無民,則都無市。物多末眾,農弛勝,則國必削。民有餘糧,使民以粟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則農不怠。四寸之管無當,必不可也。授官、予爵、出祿不以功,是無當也。

國貧而務戰,毒生於敵,無六蝨,必強。國富而不戰,偷生於內,有六蝨,必弱。國以功授官予爵,此謂以盛知謀,以盛勇戰。以盛知謀,以盛勇戰,其國必無敵。國以功授官予爵,則治省言寡,此謂以法去法,以言去言。國以六蝨授官予爵,則治煩言生,此謂以治致治,以言致言。則君務於說言,官於治臣有得志,有功者退,此謂失。守十者,守壹者治。法已定矣,而好用六蝨者亡。民澤畢農則國富。六蝨不用,則兵民畢競勸,而樂為主用,其竟內之民,爭以為榮,莫以為;其次,為賞勸罰沮;其下,民惡之,憂之,之。修容而以言,恥食以上,以避農戰,外以備,國之危也。有飢寒亡,不為利祿之故戰,此亡國之俗也。

六蝨:曰禮樂,曰《詩》《書》,曰修善,曰孝,曰誠信,曰貞廉,曰仁義,曰非兵,曰戰。國有十二者,上無使農戰,必貧至削。十二者成群,此謂君之治不勝其臣,官之治不勝其民,此謂六蝨勝其政也。十二者成樸,必削。是故興國不用十二者,故其國多,而天下莫能犯也。兵出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必富。朝廷之吏,少者不毀也,多者不損也。效功而取官爵,雖有辯言,不能以相先也。此謂以數治。以利巩者,出一取十;以言者,出十亡百。國好,此謂以難;國好言,此謂以易

重刑少賞,上民,民賞。重賞刑,上不民,民不賞。利出一空者,其國無敵;利出二空者,國半利;利出十空者,其國不守。重刑,明大制;不明者,六蝨也。六蝨成群,則民不用。是故興國罰行則民,賞行則民利。行罰:重其者,其重者,者不至,重者不來,此謂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罪重刑,刑至事生,此謂以刑致刑,其國必削。

聖君知物之要,故其治民有至要。故執賞罰以壹輔仁者,心之續也。聖君之治人也,必得其心,故能用生強,強生威,威生德,德生於。聖君獨有之,故能述仁義於天下。

修權第十四國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權。法者,君臣之所共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權者,君之所獨制也,人主失守則危。君臣釋法任私必,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則治。權制獨斷於君,則威。民信其賞,則事功成;信其刑,則無端。惟明主權重信,而不以私害法。故上多惠言而不克其賞,則下不用;數加嚴令而不致其刑,則民傲。凡賞者,文也;刑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約也。故明主任法。明主不蔽之謂明,不欺之謂察。故賞厚而信,刑重而必,不失疏遠,不違近,故臣不蔽主,而下不欺上。

世之為治者,多釋法而任私議,此國之所以也。先王縣權衡,立尺寸,而至今法之,其分明也。夫釋權衡而斷重,廢尺寸而意短,雖察,商賈不用,為其不必也。故法者,國之權衡也,夫倍法度而任私議,皆不知類者也。不以*知能、賢不肖者,惟堯;而世不盡為堯。是故先王知自議譽私之不可任也,故立法明分,中程者賞之,毀公者誅之。賞誅之法,不失其議,故民不爭。授官予爵,不以其勞,則忠臣不。行賞賦祿,不稱其功,則戰士不用。

凡人臣之事君也,多以主所好事君。君好法,則臣以法事君;君好言,則臣以言事君;君好法,則端直之士在;君好言,則譭譽之臣在側。公私之分明,則小人不疾賢,而不肖者不妒功。故堯、舜之位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為天下位天下也,論賢舉能而傳焉,非疏越人也,明於治也。故三王以義,五霸以法正諸侯,皆非私天下之利也,為天下治天下。是故擅其名而有其功,天下樂其政,而莫之能傷也。今世之君臣,區區然皆擅一國之利,而管一官之重,以其私,此國之所以危也。故公私之,存亡之本也。

夫廢法度而好私議,則臣鬻權以約祿,秩官之吏隱下而漁民。諺曰:"蠹眾而木折,隙大而牆怀。"故大臣爭於私而不顧其民,則下離上。下離上者,國之隙也,秩官之吏隱下以漁百姓,此民之蠹也。故有隙蠹而不亡者,天下鮮矣。是故明王任法去私,而國無隙蠹矣。

徠民第十五地方百里者,山陵處什一,藪澤處什一,溪谷流處什一,都邑蹊處什一,惡田處什二,良田處什四。以此食作夫五萬,其山陵、藪澤、溪谷,可以給其材,都邑蹊,足以處其民,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

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谷土不能處二,田數不百萬,其藪澤、溪谷、名山、大川之材物、貨,又不盡為用,此人不稱土也。秦之所與鄰者,三晉也;所用兵者,韓、魏也。彼土狹而民眾,其宅參居而並處;其寡萌賈息民,上無通民,下無田宅,而恃務末作以處;人之復陽澤者過半。此其土之不足以生其民也,似有過秦民之不足以實其土也。意民之情,其所者田宅也,而晉之無有也信,秦之有餘也必。如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臣竊以王吏之明為過見;此其所以弱不奪三晉民者,爵而重複也。其說曰:"三晉之所以弱者,其民務樂而復爵也。秦之所以強者,其民務苦而復爵重也。今多爵而久復,是釋秦之所以強,而為三晉之所以弱也。"此王吏重爵復之說也,而臣竊以為不然。夫所以為苦民而強兵者,將以敵而成所也。兵法曰:"敵弱而兵強。"此言不失吾所以,而敵失其所守也。今三晉不勝秦,四世矣。自魏襄以來,戰不勝,守城必拔,小大之戰,三晉之所亡於秦者,不可勝數也。若此而不,秦能取其地,而不能奪其民也。

今王發明惠,諸侯之士來歸義者,今使復之三世,無知軍事:秦四竟之內,陵阪丘隰,不起十年徵者於律也,足以造作夫百萬。曩者臣言曰:"意民之情,其所者田宅也,晉之無有也信,秦之有餘也必。若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今利其田宅,而復之三世,此必與其所,而不使行其所惡也。然則山東之民無不西者矣。

且直言之謂也,不然。夫實壙什虛,出天而百萬事本,其所益多也,豈徒不失其所以乎?夫秦之所患者,興兵而伐,則國家貧;安居而農,則敵得休息。此王所不能兩成也,故三世戰勝,而天下不。今以故秦事敵,而使新民作本,兵雖百宿於外,竟內不失須臾之時,此富強兩成之效也。臣之所謂兵者,非謂悉興盡起也,論竟內所能給軍卒車騎。令故秦兵,新民給芻食,天下有不之國,則王以此椿圍其農,夏食其食,秋取其刈,冬陳其,以大武搖其本,以廣文安其嗣。王行此,十年之內,諸侯將無異民,而王何為爵而重複乎?

周軍之勝,華軍之勝,秦斬首而東之。東之無益亦明矣,而吏猶以為大功,為其損敵也。今以草茅之地,徠三晉之民,而使之事本,此其損敵也,與戰勝同實。而秦得之以為粟,此反行兩登之計也。且周軍之勝、華軍之勝、平之勝,秦所亡民者幾何?民客之兵,不得事本者幾何?臣竊以為不可數矣。假使王之群臣,有能用之,費此之半,弱晉強秦,若三戰之勝者,王必加大賞焉。今臣之所言,民無一之繇,官無數錢之費,其弱晉強秦,有過三戰之勝,而王猶以為不可,則臣愚不能知已。

齊人有東郭敞者,猶多願,願有萬金。其徒請周焉,不與,曰:"吾將以封也。"其徒怒而去之宋。曰:"此於無也,故不如以先與之有也。"今晉有民,而秦其復,此非其有,以失其有也,豈異東郭敞之非其有以亡其徒乎?且古有堯、舜,當時而見稱。中世有湯、武,在位而民。此三王者,萬世之所稱也,以為聖王也。然其猶不能取用於。今復之三世,而三晉之民可盡也,是非王賢立今時,而使世為王用乎?然則非聖別說,而聽聖人難也。

☆、第四章

刑約第十六(缺)賞刑第十七聖人之為國也,壹賞、壹刑、壹。壹賞則兵無敵,壹刑則令行,壹則下聽上。夫明賞不費,明刑不戮,明,而民知於民務,國無異俗。明賞之猶至於無賞也,明刑之猶至於無刑也,明之猶至於無也。

所謂壹賞者。利祿官爵摶出於兵,無有異施也。夫固知愚、貴賤、勇怯、賢不肖,皆盡其臆之知,竭其股肱之,出而為上用也;天下豪傑賢良從之如流;是故兵無敵而令行於天下。萬乘之國不敢蘇其兵中原,乘之國不敢捍城。萬乘之國若有蘇其兵中原者,戰將覆其軍;千乘之國若有捍城者,其城。戰必覆人之軍,人之城,盡城而有之,盡賓而致之,雖厚慶賞,何費匱之有矣?昔湯封於贊茅,文王封於岐周,方百里。湯與桀戰於鳴條之,武王與紂戰於牧之中,大破九軍,卒裂土封諸侯,士卒坐陳者,裡有書社。車休息不乘,從馬華山之陽,從牛於農澤,從之老而不收,此湯、武之賞也。故曰:贊茅、岐周之粟,以賞天下之人,不人得一升;以其錢賞天下之人,不人得一錢。故曰:百里之君而封侯其臣,大其舊,自士卒坐陳者,裡有書社,賞之所加,寬於牛馬者,何也?善因天下之貨,以賞天下之人。故曰:明賞不費。湯、武既破桀、紂,海內無害,天下大定,築五庫,藏五兵,偃武事,行文,倒載戈,笏,作為樂,以申其德。當此時也,賞祿不行,而民整齊。故曰:明賞之猶至於無賞也。

所謂壹刑者,刑無等級,自卿相將軍以至大夫庶人,有不從王令、犯國上制者,罪不赦。有功於,有敗於,不為損刑。有善於,有過於,不為虧法。忠臣孝子有過,必以其數斷。守法守職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不赦,刑及三族。周官之人,知而訐之上者,自免於罪,無貴賤,屍襲其官之官爵田祿。故曰:重刑,連其罪,則民不敢試。民不敢試,故無刑也。夫先王之殺,斷人之足,黥人之面,非傷民也,以尽见止過也。故尽见止過,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則民不敢試,故國無刑民。國無刑民,故曰:明刑不戮。晉文公將明刑,以百姓,於是諸侯大夫於侍千宮,顛頡至,吏請其罪,君曰:"用事焉。"吏遂斷顛頡之脊以殉。晉國之士,稽焉皆懼,曰:"顛頡之有寵也,斷以殉,況於我乎!"舉兵伐曹五鹿,及反鄭之埤,東征之畝,勝荊人於城濮。三軍之士,止之如斬足,行之如流。三軍之士無敢犯者。故一假於顛頡之脊,而晉國治。昔者周公旦殺管叔、流霍叔,曰:"犯者也。"天下眾皆曰:"有過,不違,而況疏遠乎!"故天下知用刀鋸於周,而海內治。故曰:明刑之猶至於無刑也。

所謂壹者,博聞、辯慧、信廉、禮樂、修行、群、任譽、清濁,不可以富貴,不可以評刑,不可獨立私議以陳其上。堅者被,銳者挫。雖曰聖知巧佞厚朴,則不能以非功罔上利,然富貴之門,要存戰而已矣。彼能戰者踐富貴之門。強梗焉,有常刑而不赦。是兄、昆、知識、婚姻、同者,皆曰:"務之所加存戰而已矣。"夫故當壯者務於戰,老弱者務於守,者不悔,生者務勸,此臣之所謂壹也。民之富貴也,共闔棺而止,而富貴之門必出於兵,是故民聞戰而相賀也,起居飲食所歌謠者,戰也。此臣之所謂明之猶至於無也。

此臣所謂參也。聖人非能通,知萬物之要也。故其治國舉要以致萬物,故寡而多功。聖人治國也,易知而難行也。是故聖人不必加,凡主不必廢,殺人不為,賞人不為仁者,國法明也。聖人以功授官予爵,故賢者不憂,聖人不宥過,不赦刑,故無起。聖人治國也,審壹而已矣。

畫策第十八昔者昊英之世,以伐木殺,人民少而木多。黃帝之世,不は不卵,官無供備之民,不得用槨。事不同,皆王者,時異也。神農之世,男耕而食,織而,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神農既沒,以強勝弱,以眾寡,故黃帝作為君臣上下之義、子兄之禮、夫妃匹之,內行刀鋸,外用甲兵,故時也。由此觀之,神農非高於黃帝也,然其名尊者,以適於時也。故以戰去戰,雖戰可也;以殺去殺,雖殺可也;以刑去刑,雖重刑可也。

(2 / 3)
商君書

商君書

作者:【戰國】商鞅
型別:國學經典
完結:
時間:2019-10-25 20:25

相關內容
大家正在讀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杜尼小說吧 | 
Copyright © 2001-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臺灣版)

網站信箱: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