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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研究法(上)免費全文 梁啟超 之史吾儕 小說txt下載

時間:2017-08-07 20:54 /國學經典 / 編輯:趙鵬
之史,吾儕是小說名字叫中國歷史研究法(上)裡的主角,這本小說的作者是梁啟超,這本小說的主要內容是:又如北京彰儀門外之天寧寺塔,實隋開皇時物,觀此可以知六世紀末吾國之建築術為何如。如山西大同雲岡石窟之佛像,為北魏太安迄太和間所造西四五五至四九九,種類繁多,雕鐫...

中國歷史研究法(上)

作品字數:約8.8萬字

小說年代: 現代

主角名字:吾儕,之史

《中國歷史研究法(上)》線上閱讀

《中國歷史研究法(上)》第3章

又如北京彰儀門外之天寧寺塔,實隋開皇時物,觀此可以知六世紀末吾國之建築術為何如。如山西大同雲岡石窟之佛像,為北魏太安迄太和間所造西四五五至四九九,種類繁多,雕鐫精絕。觀此可以知五世紀時中國雕刻美術之成績,及其與印度、希臘藝術之關係。以之與龍門諸造象對照,當時佛信仰之狀況,亦略可概見。如北京舊欽天監之元代觀象儀器及地圖等,觀之可以見十六世紀中國科學之一斑也。昔司馬遷作《孔子世家》,自言,“適魯,觀仲尼廟堂、車、禮器,諸生以時習禮其家,低徊留之不能去焉。”作史者能多秋跟據於此等目睹之事物,史之最上乘也。其實此等史料,俯拾即是。吾不必侈語遠者大者,請舉吾鄉一小事為例:吾鄉一古屋,明中葉吾祖初遷時所建,累蠔殼為牆,牆厚二尺餘,結構緻密,乃勝磚甓,至今族之宗嫡居焉,即此亦可見十五六世紀時南部瀕海鄉村之建築與其聚族襲產之規則。此寧非一絕好史料耶?夫國中實跡存留若此類者何限。惜舊史家除朝廷典章制度及聖賢豪傑言論行事外不認為史,則此等史料,棄置不顧,宜也。今之治史者,能一改其眼光,知此類遺蹟之可貴,而分類調查搜積之,然用比較統計的方法編成抽象的史料,則史之面目一新矣。

(丙)已湮之史蹟其全部意外發現者。此為可遇而不可之事,苟獲其一,則裨益於史乃無量。其最顯著之例,如六十年義大利拿波里附近所發見之邦渒古城,蓋羅馬共和時代為火山流焰所蓋者,距今垂二千年矣。自此城發現,意人發掘熱驟盛,羅馬城中續得之遺蹟相繼不絕,而羅馬古史乃起一革命,舊史謬誤,匡正什九。此種意外史料,他國罕聞。惟我國當民國八年,曾在直隸鉅鹿縣發見一古城,實宋大觀二年西一一零八被黃河淹沒者,距今垂九百年矣。惜乎國無政而民無學,一任遺蹟散佚破怀以盡,所留以資益吾儕者甚希。苟其能全部儲存而加以科學的整理,則吾儕最少可以對於宋代生活狀況得一明確印象,寧非事?然吾因此忽涉遐想,以為數千年來河患如彼其劇,沿舊河兩岸城邑如鉅鹿之罹厄者或不止一處,不止一次,頗冀他再有發現焉。若果爾者,望國人稍加註意,毋任其如今度之狼籍也。

(丁)原物之存或再現者。古器物為史料之一部分,盡人所能知也。器物之質,有能再現者,有不能再現者。其不能再現者,例如繪畫、繡織及一般裔敷、器等,非繼續珍重收藏,不能儲存。在古代未有公眾博物院時,大抵宮廷享祚久貴族閥閱不替之國,恆能護傳此等故物之一部分。若如中國之慣經革命且絕無故家遺族者,雖有存焉寡矣。

今存畫最古者極於唐,然已無一幀焉能確辨其真贗。畫如岱廟所,號稱唐制,實難徵信;惟最近發見之高昌一,稱絕調矣。紙絹之畫及刻絲畫,上溯七八百年之宋代而止。至裔敷及其他尋常用,則清乾嘉遺物,已極希見,更無論遠昔也。故此類史料,在我國可謂極貧乏焉。其能再現者,則如金石陶甋之屬,可以經數千年瘞土中,復出而供吾儕之研索。

試舉其類:(一)曰殷周間禮器。漢許慎《說文序》,言“郡國往往于山川間得鼎彝”,是當時學者中,已有重視之者。而蒐集研究,曾無聞焉。至宋代始啟端緒,尋亦中絕。至清中葉以而極盛。據諸家所記,有文字款識之器,宋代著錄者六百四十三,清代著錄者二千六百三十五,而內府所藏尚不與焉。此類之器,除所鐫文字足補史闕者甚多,當於次條別論外,吾儕觀其數量之多,可以想見當時社會崇尚此物之程度;觀其種類之異,可以想見當時他種器物之置;觀其質相之純固,可以想見當時鑄冶術之精良;觀其花紋之複雜優美,圖案之新奇淵雅,可以想見當時審美觀念之發達。

凡此皆大有造於史學者也。(二)曰兵器。最古者如殷周之雕戈矢鏃等,最近者如漢晉間弩機等。(三)曰度量衡器。如秦權,秦量,漢建初尺,新莽始建國尺,晉尺,漢量,漢鍾,漢鍅,漢斛等,制度之沿革可考焉。(四)曰符璽:上自秦虎符,下迄唐宋魚符,又秦漢間璽印,封泥之屬,出土者千數,於研究當時兵制官制,多所補助。(五)曰鏡屬。

自秦漢至元明,比其年代,觀其款識,可以尋美術思想發展之跡。(六)曰貨幣。上溯週末列國,下迄晚清,條貫而絜校之,蓋與各時代之經濟狀況息息相關也。此六者皆銅器之屬,此外銅製雜器存者尚多,不備舉。銅在諸金屬中,比較的能耐久,而冶鑄之起原亦較古,故此類史料之供給,稱豐富焉。然金屬器一毀即亡,故失亦甚易。觀宋器今存者百不一二,可推知也。

清潘祖蔭謂古代金屬器,在秦、漢、隋、周、宋、金曾經六厄,而隨時沉薶譭棄、盜鑄改為者尚不與焉。晚近通大開,國內既無專院以事蒐藏,而胡賈恆以大負之以走,凡百古物,皆次第大去其國。昔之豐富者,今轉涸竭,又不獨銅器為然矣。(七)曰玉石。古玉鐫文字者少,故難考其年代,然漢以物傳至今者確不乏,以難毀故也。

吾儕研究古玉,亦可以起種種聯想,例如觀其雕紋之美,可知其玉之必有利器;觀其流行之盛,可推見古代與產玉區域通之密,此皆足資史料者也。至石刻研究,則久已成專門之學。自岐陽石鼓,李斯刻石,以迄近代,聚其拓片,可百牛。其文字內容之足裨史料者幾何,下條論之,茲不先贅。至如觀所刻儒、佛兩所刻之石經,可以想見古人氣之雄偉,且可比較兩在社會上所憑藉焉。

又如觀漢代各種石刻畫象,循溯而下,以至魏齊造像,唐昭陵石馬,宋靈巖羅漢,明碧雲刻桷,清圓明雕柱等,比較研究,不啻一部美術遷史矣。又如橋柱、井闌、石闕、地莂等類,或可以睹異制,或可以窺殊俗,無一非史家取材之資也。(八)曰陶瓷。吾國以制瓷擅天下,外人至以吾國名名斯物。今存器孔多,派別眾,治者別有專家,不復論。陶器比來出土愈富,間有片,範以極奇古之文字,流傳當出三代上。綜此兩物以觀其遞嬗趨良之跡,亦我民族藝術的活之一表徵也。(九)曰瓦磚。我族以宅居大平原之故,石材缺乏,則以人造之磚瓦為建築主要品,故斯物發達最早,且呈種種之步。今之瓦當磚甋,殆成考古一專科矣。(十)曰石層中之石器。茲事在中國舊骨董家,曾未留意,晚近地質學漸倡,始稍有從事者。他研究步,則有史以之生活狀,可以推見也。器物本人類活結果中之一小部分,且其質已純為固定的,而古代孑遺之物,又不過此小部分之斷片耳。故以上所舉各項,在史料中不過佔次等位置。或對於其價值故為誇大,吾無取焉。雖然,善為史者,固可以舉其所聞所見無一而非史料,豈其於此可之故物而遺之?惟史學家所以與骨董家異者,骨董家之研究貴分析的而入乎該物之中;史學家之研究貴概括的而橫通乎該物之外。吾所論列,已略示其端倪。若循此而更焉,例如當其研究銅器也,則思古代之中國人何以特精範銅而不能如希臘人之琢石;當其研究瓷器也,則思中古之中國人何以能獨擅窯窯而不能如南歐人之制玻璃。凡此之類,在在歸納諸國民活狀況中,悉心以察其因果,則一切資料皆為活資料矣。凡百皆然,而古物其一端耳。

(戊)實物之模型及圖影。實物之以原形原質傳留至今者,最上也。然而非可多覯。有取其形範以圖之,而圖範獲傳於今,抑其次也。例如漢晉之屋舍,灶磑,杵臼,唐人之裝,髻形,樂器及戲劇面,今何由得見。然而有殉葬之陶製明器,殊形詭類至夥,若能得一標準以定其年代,則其時社會狀況,彷彿可見也。又如唐畫中之屋宇、裝、器物及畫中人之儀,必為唐時現狀或更古於唐者,宋畫必為宋時現狀或更古於宋者,吾儕無論得見真本或摹本,苟能用特殊的觀察,恆必有若稀奇史料,可以發見。則亦等於間接的目睹矣。夫著作家無論若何淹博,安能盡見其所見之物?從影印本中間接復間接以觀其概,亦情勝無也已。

(二)文字記錄的史料。項所論記錄以外的史料,時間空間皆受限制。作數千年之史,而記述又亙於社會之全部,其必不能不乞靈於記錄明矣。然記錄之種類亦甚繁,今當分別論列之。

(甲)舊史。舊史專以記載史事為職志,吾儕應認為正當之史料,自無待言。雖然,等是舊史也,因著作年代、著作者之格學識,所著書之宗旨例等種種差別,而其所史料之價值,亦隨而不同。例如《晉書》所以不饜人望者,以其修史年代與本史相隔太遠,而又官局分修無人負責也。《魏書》所以不饜人望者,以魏收之人格太惡劣,常以曲筆事實也。《元史》所以不饜人望者,以纂修太草率,而董其事者又不通蒙古語言文字也。《新五代史》自負甚高,而識者之,以其本屬文人筆,而又附加以“因文見”之目的,而史蹟乃反非其所甚厝意也。此僅舉正史數部以為例,其餘編年別史雜史等皆然,持此義以評衡諸史,則價值標準,其亦什得四五矣。

☆、正文 第六章

人物本位之史,既非吾儕所尚,然則諸史中列傳之價值不銳減耶?是又不然。列傳之價值,不在其為史而在其為史料。苟史中而非有“各人等”之列傳者,則吾儕讀史者將惟見各時代中常有若半人半之武夫出沒起伏,聚眾相斫,中間點綴以若民耳目之詔令奏議,史之為史,如是而已。所謂社會,所謂文化,何絲豪之能睹?舊史之作列傳,其本意固非以紀社會紀文化也。然人總不能不生活於社會環境之中,既敘人則不能不涉筆以敘及其環境,而吾儕所最渴需之史料,諸其正筆而不得者,諸其涉筆而往往得之。此列傳之所為可貴也。

既如是也,則對於舊史之評價,又當一。即以所評四書言之:例如《晉書》,自劉知幾以下共譏其雜採小說,例不純。吾儕視之,則何傷者?使各史而皆如陳壽之《三國志》,字字精嚴,筆筆錘鍊,則苟無裴松之之注,吾儕將失去許多史料矣。例如《魏書》,其固也,雖然,一個古人之貞貪廉等,雖紀載失實,於我輩何與,於史又何與?只魏收能將當時社會上大小情多附其書以傳,則吾所責望於彼者已足,他可勿問也。例如《元史》,猥雜極矣,其中半錄官牘,鄙俚一仍原文。然以較《北周書》之“行文必《尚書》,出語皆《左傳》”,孰為真面目,孰為可據之史料,則吾毋寧取《元史》也。是故吾儕若以舊史作史讀,則馬、班猶不敢妄許,遑論餘子?若作史料讀,則二十四史各有短,略等夷耳。若作史讀,惟患其不簡嚴。簡嚴乃能壹吾趨向,節吾精。若作史料讀,惟患其不雜博。雜博乃能擴吾範圍,恣吾別擇。昔萬斯同作《明史稿》,嘗自言曰:“昔人於《宋史》已病其繁,而吾所述倍焉。非不知簡之為貴也;吾恐之人務博而不知所裁,故先為之極,使知吾所取者有可損,而所不取者必非其事與言之真。”清國史館《斯同傳》吾輩於舊史,皆作史稿讀,故如斯同書之繁博,乃所最歡也。

既如是也,則所謂別史、雜史、雜傳、雜記之屬,其價值實與正史無異,而時復過之。試舉其例:吾儕讀《尚書》《史記》,但覺周武王伐罪弔民之師,其文明程度殆為“超人的”;倘非有《逸周書·克殷、世俘》諸篇,誰復能識“血流漂杵”四字之作何解。且吾不嘗言陳壽《三國志·諸葛亮傳》記亮南征事僅得二十字耶?然常璩《華陽國志》,則有七百餘字,吾儕所以得知茲役始末者,賴璩書也。至如元順帝系出瀛國公,清多爾袞烝其太,此等在舊史中,不得不謂為極大之事,然正史曷嘗一語及,明真相,非史焉不可也。是故以舊史作史料讀,不惟陳壽與魏收可以等夷視,司馬遷、班固與一不知誰何之人所作半通不通之筆記,亦可作等夷視也。

(乙)關係史蹟之檔案。此等檔案,在惜文獻之國民,搜輯存,惟是視。例如英之《大憲章》,法之《人權宣言》,美之《十三州憲法》。其原稿今皆珍襲,且以供公眾閱覽。其餘各時代公私大小之檔案稍有價值者,靡不羅而庋之;試入各地之圖書館、博物館,櫥中琅琅盈望皆是也。炯眼之史家,得此則新發明出焉。中國既無公眾收藏之所,私家所蓄,為數有限,又復散佈不能稽其跡,湮滅抑甚易,且所惟在美術品,其有裨史蹟者至微末。今各家著錄墨跡,大率斷自宋代,再上則唐人寫經之類,然皆以供骨董挲而已。故吾國此類史料其真屬有用者,恐不過上溯三四百年物極矣。此等史料,收羅當自近代始。其最大宗者,則檔案與函牘也。歷代官署檔案,牛充棟,其有關史蹟者,千百中僅一二,而此一二或竟為他處所絕不能得。檔案質,本極可厭,在平時固已束諸高閣,聽其蠹朽,每經喪,輒無復存。舊史紀、志兩門,取材什九出檔案,檔案被採入者,則附其書以傳;其被擯汰者,則永永消滅。而去取得當與否,則視乎其人之史識。其極貴重之史料,被史家情情一抹而宣告刑以終古者,殆不知凡幾也。他勿論,即如《尚書》者,正古代此類檔案之叢編也。孔子時尚有三千二百餘案,被大聖一刪,而幸逃法網者不逮三十分之一,旋復亡其四分之一,今僅存二十八案而已。二千年間,史料之罹此冤酷者,計復何限。往者不可追矣,其現存者之運命,亦危若朝。吾三十年在京師,曾從先輩借觀總理衙門舊檔鈔本千餘冊,其中關於鴉片戰役者四五十冊,他案稱是。雖中多極可笑之語,然一部分之事實在焉,不可誣也。其中有清康熙間與俄、法往復檔案甚多,其時法之元首則路易十四,俄之元首則大彼得也。試思此等檔案,在史料上之價值當居何等?今外部是否尚有全案,此鈔本尚能否存在,而將來所謂“清史”者,能否傳其要領於百一,舉在不可知之數。此可見檔案之當設法簡擇儲存,所關如是其重也。至於函牘之屬,例如明張居正《太嶽集》及晚清胡、曾、左、李諸集所載,其與當時史蹟關係之重大,又盡人所知矣。善為史者,於此等資料,斷不肯易放過,蓋無論其為舊史家所已見所未見,而各人眼光不同,彼之所棄,未必不為我之所取也。

私家之行狀、家傳、墓文等類,舊史家認為極重要之史料:吾儕亦未嘗不認之。雖然,其價值不宜誇張太過。蓋一個人之所謂豐功偉烈、嘉言懿行,在吾儕理想的新史中,本已不足重,況此等虛榮溢美之文,又半非史實耶?故據吾所立標準以衡量史料,則任昉集中矞皇莊重之《竟陵文宣王行狀》其價值不如彼敘述米鹽瑣屑之《奏彈劉整》。而在漢人文中,蔡邕極有名之十餘篇碑誄,其價值乃不敵王褒之一篇遊戲稽的《僮約》。此非好為驚人之論,蓋者專以表彰一個人為目的,且其要點多已採入舊史中。者乃描述當時社會一部分之實況,而諸並時之著作,竟無一篇足與為偶也。持此以衡,其孰孰重,不已較然可見耶。

(丙)史部以外之群籍。以舊史作史讀,則現存數萬卷之史部書皆可謂為非史;以舊史作史料讀,則豈惟此數萬卷者皆史料,舉凡以文字形諸記錄者,蓋無一而不可於此中得史料也。試舉其例:

群經之中如《尚書》,如《左傳》,全部分殆皆史料;《詩經》中之有史詩質者亦皆屬純粹的史料,既言之矣。餘如《易經》之卦辭、爻辭,即殷周之際絕好史料;如《詩經》之全部分,如《儀禮》,即周代椿秋以之絕好史料。因彼時史蹟太缺乏,片紙隻字,皆為瓌,抽象的消極的史料,總可以向彼中得若也。以此遞推,則《論語》《孟子》,可認為孔、孟時代之史料;《周禮》中一部分,可認為戰國史料;二戴《禮記》,可認為週末漢初史料。至如小學類之《爾雅》《說文》等書,因其名物訓詁,以推察古社會之情狀,其史料乃益無盡藏也。在此等書中搜覓史料之方法,當於次章雜舉其例。至原書中關於代事蹟之記載,當然為史料的質,不必更論列也。

子部之書,其屬於哲學部分——如儒、、墨諸家書,為哲學史或思想史之主要史料;其屬於科學部分——如醫術、天算等類書,為各該科學史之主要史料,此眾所共知矣。書中有述及代史蹟者,當然以充史料,又眾所共知矣。然除此以外,抽象的史料可以蒐集者蓋甚多。大率其書愈古,其料愈可也。若夫唐宋以筆記類之書,牛充棟,其間一無價值之書固甚多。然絕可之史料,往往出其間,在治史者能以炯眼拔識之而已。

集部之書,其專紀史蹟之文,當然為重要史料之一部,不待言矣。“純文學的”之文——如詩辭歌賦等,除供文學史之主要史料外,似與其他方面,無甚關係。其實亦不然。例如屈原《天問》,即治古代史者極要之史料;班固《兩都賦》,張衡《兩京賦》,即研究漢代掌故極要之史料。至如杜甫、居易諸詩,專記述其所歷之事,描寫其所目睹之社會情狀者,其為價值最高之史料,又無待言。章學誠雲:“文集者,一人之史也。”《韓柳年譜書》可謂知言。

非惟詩古文辭為然也,即小說亦然。《山海經》今四庫以入小說,其書雖多荒誕不可究詰,然所紀多為半神話半歷史的質,確有若極貴重之史料出乎群經諸子以外者,不可誣也。中古及近代之小說,在作者本明告人以所紀之非事實,然善為史者,偏能於非事實中覓出事實。例如《滸傳》中“魯智醉打山門”,固非事實也,然元明間犯罪之人得一度牒即可以借佛門作逋逃藪,此卻為一事實;《儒林外史》中“胡屠戶奉承新舉人女婿”,固非事實也,然明清間鄉曲之人一登科第,成為社會上特別階級,此卻為一事實。此類事實,往往在他書中不能得,而於小說中得之。須知作小說者無論騁其冥想至何程度,而一涉筆敘事,總不能脫離其所處之環境,不知不覺遂將當時社會背景寫出一部分以供世史家之取材。小說且然,他更何論,善治史者能以此種眼光搜捕史料,則古今之書,無所逃匿也。

☆、正文 第七章

又豈惟書籍而已,在尋常百姓家故紙堆中往往可以得極珍貴之史料。試舉其例:一商店或一家宅之積年流帳簿,以常識論之,寧非天下最無用之物?然以歷史家眼光觀之,倘將同仁堂、王子、都一處等數家自開店迄今之帳簿及城間鄉間貧富舊家之帳簿各數種,用科學方法一為研究整理,則其為瓌,寧復可量?蓋百年來物價遷,可從此以得確實資料,而社會生活狀況之大概情形,亦歷歷若睹也。又如各家之族譜家譜,又寧非天下最無用之物?然苟得其詳贍者百數十種,為比較的研究,則最少當能於人出生亡率及其平均壽數,得一稍近真之統計。舍此而外,狱秋此類資料,胡可得也?由此言之,史料之為物,真所謂“牛溲馬勃,用無遺”,在學者之善用而已。

(丁)類書及古逸書輯本。古書累代散亡,百不存一,觀牛弘“五厄”之論,可為浩嘆。他項書勿論,即如《隋書·經籍志》中之史部書,倘其中有十之六七能與《華陽國志》《經注》《高僧傳》等同其運命,原本流傳以迄今者,吾儕寧不大樂?然終已不可得。其稍彌此缺憾者,惟恃類書。類書者,將當時所有之書分類鈔撮而成,其本原無甚價值,但閱世以,彼時代之書多佚,而其一部分附類書以倖存,類書乃可貴矣。古籍中近於類書者,為《呂氏椿秋》,而三代遺文,賴以傳者已不少。現存類書,自唐之《藝文類聚》,宋之《太平御覽》,明之《永樂大典》以迄清之《圖書整合》等,皆卷帙浩瀚,收容豐富。大抵其書愈古,則其在學問上之價值愈高,其價值非以例之良窳而定,實以所收錄古書存佚之多寡而定也。類書既分類,於學者之檢查滋,故向此中史料,所得往往獨多也。

自清乾隆間編四庫書,從《永樂大典》中輯出逸書多種,爾輯佚之風大盛。如《世本》《竹書紀年》及魏晉間人所著史,吾輩猶得稍窺其面目者,食先輩搜輯之賜也。

(戊)古逸書及古檔案之再現。歐洲近代學者之研究埃及史,巴比史,皆恃發掘所得之古文籍。蓋此臆測之詞,忽別獲新證而改其面目者,比比然矣。中國自晉以,此等再發現之古書見於史傳者凡三事:其一在西晉時,其二在南齊時,其三在北宋時,皆記錄於竹木簡上之文字也。原物皆非久旋佚,齊宋所得,並文字目錄皆無傳。其在學界發生反響者,惟東晉所得,即所述“汲冢竹書”是也。汲冢書凡數十車,其整理寫定者猶七十五卷,當時蓋為學界一大問題,學者之從事研究者,有束皙、王接、衛恆、王堅、荀勖、和嶠、續鹹、摯虞、謝衡、潘滔、杜預等,其討論概略,尚見史籍中。其原書完整傳至今者,惟一《穆天子傳》耳;其最著名之《竹書紀年》,則已為贗本所奪。有《名》及《周食田法》等書,想為極佳之史料,今不可見矣。而《紀年》中載伯益、伊尹、季歷等事,乃與儒家傳說極相反,昔人所引為詬病者,吾儕今乃藉睹歷史之真相也。《穆傳》所述,多與《山海經》相應,為現代持華種西來說者所假借。此次發見之影響,不為不巨矣。

最近則有從甘肅、新疆發見之簡書數百片,其年代則自西漢迄六朝,約七百年間物也。雖皆零縑斷簡,然一經科學的考證,其裨於史料者乃無量:例如簡、縑、紙三物代興之次第,隸、草、楷字遷移之趨,乃至漢晉間烽堠地段、屯戍狀況,皆可見焉。吾儕因此轉對於晉齊宋之三度虛此發見,不能無遺憾也。

最近古籍之再現,其大宗者則為甘肅之敦煌石室。中以唐人寫佛經為最多,最古者乃上逮苻秦四世紀中葉。其上乘之品,今什九在巴黎矣。而我育部圖書館拾其餘瀝,猶得七千餘軸。私人所分弆亦千數,此實世界典籍空之大發見也。其間古經史寫本足供校勘者,與夫佛經在今大藏外者皆甚多,不可列舉。其他久佚之著作,亦往往而有。以吾所知,如慧超《往五天竺傳》,唐末已亡,忽於此間得其殘卷,與法顯、元奘之名著鼎足而三,寧非事?惜其他諸書質以傳鈔舊籍為主,裨助新知稍希。然吾確信苟有人能為統括的整理研究,其陸續供給史界之新資料必不乏也。

(己)金石及其他鏤文。金石為最可之史料,無俟喋陳。例如有旱陌拉比Hammurabi之古柱,而巴比之法典略明,有阿育王之豐碑,而印度佛傳播之跡大顯。西方古代史蹟,半取資於此途矣。惜我國現存金石,其關於典章文物之大者頗少。以吾儕所聞諸史乘者,如椿秋時鄭有刑書,晉有刑鼎,其目的蓋將法律條文鏤金以傳不朽。然三代彝器出土不乏,而此類之鴻闕如,實我學界一大不幸也。

金石之學,逮晚清而極盛。其發達先石刻,次金文,最則為異軍突起之骨甲文,今順次以論其對於史料上之價值。

自來談石刻者,每盛稱其大有造於考史。雖然,吾不敢遽為此誇大之詞也。中國石刻,除規模宏大之石經外,造像經幢居十之五,銘墓文居十之四。造像經幢中文字,無關考史,不待問也。銘墓文之價值,其有以愈於彼者又幾何?金石家每取某碑誌中述某人爵裡年代及其他小事蹟與史中本傳相出入者,詫為瓌,殊不知此等薄物故,在史傳中已嫌其贅;今更補苴罅漏,為“點鬼簿”作“校勘記”,吾儕光,恐不應如是其賤。

是故從石刻中史料,吾認為所得甚微。其中確有價值者,例如唐建中二年西七八一之《大秦景流行中國碑》,為基督初入中國唯一之掌故,且下段附有敘里亞文,為全世界所罕見。如元至正八年刻於居庸關之佛經,書以蒙古、畏兀、女真、梵、漢五;祥符大相國寺中,有元至元三年《聖旨碑》,書以蒙古、畏兀、漢字三。元至正八年之《莫高窟造象記》,其首行有書六,異族文字,得藉此以永其傳。

如唐慶間八二一至八二四之《唐蕃會盟碑》,將盟約原文,刻兩國文字,可以見當時條約格式及其他史實。如開封人所立寺,有明正德六年西一五一一佚碑,可證猶太人及猶太入中國之久。諸如此類,良可珍貴。大抵碑版之在四裔者,其有助於考史最宏。如東部之《都紀功刻石》魏正始間,《新羅真興王定界碑》陳光大二年,《平百濟碑》唐顯慶三年,《劉仁願紀功碑》唐麟德龍翔間等。

西部之《裴岑紀功刻石》漢永和二年,《沙南侯獲刻石》漢永和五年,《劉平國作關城頌》無年月,《姜行本紀功頌》唐貞觀十四年,《索勳紀德碑》唐景德元年等。北部之《苾伽可碑》唐開元二十三年,《闕特勤碑》唐開元二十年,《九姓回鶻可碑》無年月,亦唐刻等。南部之《爨子碑》晉大亨四年,《爨龍顏碑》劉宋大明二年,《平蠻頌》唐大曆十二年,《大理石城碑》宋開五年等,皆跡存片石,價重連城。

何則?邊裔之事,關於我族與他族之涉者甚巨,然舊史語焉不詳,非藉助石刻,而此種史料遂湮也。其人如為歷史上重要人物,則史既已有傳,而碑誌辭多溢美,或反不足信,是故其裨於史料者乃甚希也。研究普通碑版,與其從篇墓銘中考證事蹟,毋寧注意於常人所認為無足重之文與夫文中無足重之字句。例如觀西漢之《趙王上壽》《魯王泮池》兩刻石之年號,而知當時諸侯王在所封國內各自紀年。

觀漢碑所紀捐錢數,而略推當時之工價物價。此所謂無足重之字句也。例如觀各種買地莂,可察社會之迷信稽的心理。觀元代諸聖旨碑,可見當時奇異之文及公文格式。此所謂無足重之文也。

吾從石刻中搜史料,乃與昔之金石學家異其方向。吾最喜為大量的比較觀察,得其總括的概象,而推尋其所以然。試舉其例:吾嘗從事於石畫的研究,見漢石有畫無數,魏晉以則漸少,以至於絕。此何故者?石畫惟山東最多,次則四川,他省殆無有。此又何故者?吾嘗從事於佛石刻的研究,見造像惟六朝時最多,乎此者無有,乎此者則漸少。此何故者?同是六朝也,惟北朝之魏齊獨多,南朝及北周則絕少。此又何故者?河南之龍門造像千餘龕,魏齊物什而七八,隋刻僅三耳。而山東之千佛、雲門、玉函諸山,殆皆隋刻,直隸之宣霧山、南響堂山,又殆皆唐刻。此又何故者?自隋而經幢代造象以興,迄唐而極盛。此又何故者?宋以而此類關於佛之小石刻,殆皆滅絕。此又何故者?歷代佛徒所刻佛經,或磨崖,或藏洞,或建幢,所至皆是,而儒經、經則甚希。此又何故者?吾嘗從事於墓文的研究,見北魏以,墓誌如鯽,兩漢則有碑而無志。此何故者?南朝之東晉、宋、齊、梁、陳,墓文絕稀,不逮並時北朝百分之二三。此又何故者?此不過隨舉數例,若採用吾法,則其可以綜析研究之事項更甚多,固無待言。吾之此法,先得其概象,然尋其原因,文所謂“何故何故”,吾有略能解答者,有全未能解答者。然無論何項,其原因皆甚複雜而與社會他部分之事實有種種聯帶關係,則可斷言也。此種蒐集史料方法,或疑其瑣無用,實乃不然。即如佛石刻一項,吾統觀而概想之,則當時四五百年間社會迷信之狀況能活現吾。其迷信之地方的分與時代的蛻,亦大略可睹。舍此以外,從舊史中得如此明確之印象,蓋甚難也。吾所言抽象的史料,即屬此種。凡百皆然,而石刻之研究,亦其一例耳。

金文之研究以商周彝器為主。吾已曾言其美術方面之價值矣,今更從文字款識上有所論列。金文證史之功,過於石刻。蓋以年代愈遠,史料愈湮,片鱗殘甲,罔不可也。例如周宣王伐狁之役,實我民族上古時代對外一大事,其跡僅見《詩經》,而簡略不可理;及《小盂鼎》《虢季子盤》《梁伯戈》諸器出世,經學者悉心考釋,然茲役之年月、戰線、戰略、兵數皆歷歷可推。又如西周時民間債權易准折之狀況及民事案件之裁判,古書中一無可考。自《曶鼎》出,推釋之即略見其概。餘如《克鼎》《大盂鼎》《毛公鼎》等,字數抵一篇《尚書》,典章制度之藉以傳者蓋多矣。又如秦《詛楚文》,於當時宗信仰情狀,兩國惡始末,皆有關係,雖原器已佚,而摹本猶為瓌也。若衡以吾所謂抽象的史料者,則吾曾將金文中之古國名,試一搜集,竟得九十餘國,其國在椿秋時已亡者,蓋什而八九矣。若將此法應用於各方面,其所得必當不乏也。至如文字遷之跡賴此大明,而眾所共知,無勞喋述矣。

距今十五六年,在河南安陽縣治西五里之小屯,得骨甲文無數,所稱“殷虛書契”者是也。初出時,世莫識其文,且莫能名其為何物;十年來經多數學者苦心鑽索,始定其為骨之屬,其發見之地為殷故都,其所槧為殷時文字,字之可識者略已過千,文亦浸可讀。於是為治古代史者莫大之助。蓋吾儕所知殷代史蹟除《尚書》中七篇及《史記》之《殷本紀》《三代世表》外,一無所有,得此乃忽若闢一新殖民地也。此項甲文中所史料,當於敘述殷代史時引用之,今不先舉。要之此次之發見,不獨在文字源流學上開一新生面,而其效果可及於古代史之全,吾不憚昌言也,金石證史之價值,此其最高矣。

☆、正文 第八章

(庚)外國人著述。泰西各國,通夙開,彼此文化亦相匹敵,故甲國史料,恆與乙國有關係。即甲國人專著書以言乙國事者亦不少。我國與西亞及歐非諸文化國既窵隔,亙古不相聞問。其在西北徼,與我接觸之民族雖甚多,然率皆矇昧,或並文字而無之,遑論著述。印度文化至高,與我國通亦早,然其人耽悅冥想,厭賤世務,歷史觀念,低至零度。故我國猶有法顯、玄奘、義淨所著書,為今世治印度史者之笈。然而印度碩學,曾遊中國者百計,梵書記中國事者無聞焉。若本,則自文化系統上論,五十年尚純為我附庸,其著述之能匡裨我者甚希也。故我國史蹟除我先民躬自記錄外,未嘗有他族能為我稍分其勞。唐時有阿拉伯人僑商中國者所作遊記,內有述黃巢陷廣東情狀者,真可謂鳳毛麟角。其歐人空述作,則惟馬波羅一遊記,歐人治東學者至今之。次則拉施特之《元史》,所述皆蒙古人徵世界事,而於中國部分未之及,僅足供西北徼沿革興廢之參考而已。五六十年以歐人之陋於東學,一如吾華人之陋於西學,其著述之關於中國之記載及批評者,多可發噱。最近則改觀矣,其於中國古物,其於佛,其於中國與外國之涉,皆往往有精詣之書,為吾儕所萬不可不讀。蓋彼輩能應用科學方法以治史,善蒐集史料而善駕馭之,故新發明往往而有也。雖然,僅能為窄而之區域性的研究,而未聞有從事於中國通史者,蓋茲事艱鉅,原不能以責望於異國人矣。本以歐化治東學,亦頗有所啟發,然其業未成。其坊間之《東洋史》《支那史》等書累累充架,率皆鹵莽滅裂,不值一盼。而現今我國學校通用之國史科書,乃率皆裨販迻譯之以充數,真國民莫大之恥也。

以上所列舉,雖未雲備,然史料所自出之處,已略可見,循此例以旁通之,真所謂“取諸左右逢其原”矣。吾草此章竟,吾忽起無限慨:則中國公共收藏機關之缺乏,為學術不能步之絕大原因也。歐洲各國,自中古以還,即以會及王室為儲存文獻之中樞,其所藏者,大抵歷千年未嘗失墜,代代繼增高。其藏書畫器物之地,又大率帶半公開的質,市民以相當的條件,得恣觀覽。近世以還,則此種機關純為國有或市有。人民既利,又信其管理儲存之得法,多舉私家所珍襲者,叢而獻之,則其所積益富。學者研究歷史上某種事項,入某圖書館或某博物館之某室,則其所得之資料粲然矣。中國則除器物方面絕未注意儲存者不計外,其文籍方面,向亦以“天祿、石渠典籍之府”為最富。然此等書號為“中秘”,絕非一般市民所能望見。而以國中之蠻革命賡續頻仍,每經喪,舊藏焉。例如董卓之,漢獻西遷,蘭臺石室之圖書縑帛,軍人皆取為帷囊。梁元帝敗沒於江陵,取天府藏書繞焚之,嘆曰:“文武之,盡今矣。”此類慘劇,每閱數十百年,例演一次。讀《隋書·經籍志》《文獻通考》等所記述,未嘗不泫然流涕也。其私家弆藏,或以子孫不能守其業,或以喪,恆閱時而灰燼佚。大一之閣,絳雲之樓,百宋之廛……今何在矣?直至今通大開,國於世界者,各以文化相見。而我自首善以至各省都會,乃竟無一圖書館,無一博物館,無一畫苑。此其為國民之奇恥大詬且勿論,而學者治文獻,復何所憑藉?即如吾本章所舉各種史料,試問以私人之如何克致?吾津津然之,則亦等於貧子說金而已。即勉強以私集得若,亦不過供彼一人之研索,而社會上同嗜者終不獲有所沾。如是而各種學術為平民式的發展,其無由。吾儕既受種種苦,一方面既文獻證跡之易於散亡,宜設法置諸最安全之地;一方面又一國學問之資料,宜與一國人共之,則所以胥謀焉以應此需者,宜必有矣。

章列舉多數史料,凡以言史料所從出也。然此種史料,散在各處,非用精密明的方法以蒐集之,則不能得。又真贗錯出,非經謹嚴之抉擇,不能甄別適當。此皆更需有相當之技術焉。茲分論之。

第一搜集史料之法

普通史料之見於舊史者,或無須特別之蒐集,雖然,吾儕今所要之史料,非即此而已足。大抵史料之為物,往往有單舉一事,覺其無足重,及彙集同類之若事比而觀之,則一時代之狀況可以跳活表現。此如治園者,孤植草花一本,無足觀也,若集千萬本,蒔以成畦,則絢爛眩目矣。又如治活物學者蒐集標本,一枚之貝,一尾之蟬,何足以資研索,積數千萬,則所資乃無量矣。

吾儕之蒐集史料,正有類於是。試舉吾所曾致之數端以為例:(甲)吾曾研究椿秋以部落分立之情狀,乃從《左傳》《國語》中,取其所述已亡之國最而錄之,得六十餘;又從《逸周書》搜錄,得三十餘;又從《漢書·地理志》《經注》搜錄,得七十餘;又從金文款識中搜錄,得九十餘;其他散見各書者尚三四十。除去重複,其夏商周古國名之可考見者,猶將三百國。

而大河以南,江淮以北,殆居三之二。其中最稠密之處——如山東、河南、湖北,有今之一縣而跨有古三四國之境者。試為圖為表以示之,而古代社會結構之迥殊於今,可見一斑也。(乙)吾曾研究中國與印度文化溝通之跡而考論中國留學印度之人物。據常人所習知者,則有法顯,有玄奘,三數輩而已。吾檢諸傳記,陸續蒐集,乃竟得百零五人,其名姓失考者尚八十二人,計百八十有七人。

吾初研究時,據慧皎之《高僧傳》,義淨之《法傳》,得六七十人,已大喜過望。其每讀一書,遇有此者則類而錄之,經數月乃得此數。吾因將此百八十餘人者稽其年代籍貫,學業成績,經行路線等,為種種之統計,而中印往昔通遺蹟,與夫隋唐間學術思想遷之故,皆可以大明。(丙)吾曾研究中國人種遷混之跡,偶見史中載有某帝某年徙某處之民若往某處等事,史文單詞只句,殊不足人注意也。

既而此類事觸於吾目者屢見不一見,吾試匯而鈔之,所積已得六七十條,然猶未盡。其中徙置異族之舉較多,最古者如堯舜時之分背三苗;徙置本族者亦往往而有,最著者如漢之遷六國豪宗以實關中。吾睹此類史蹟,未嘗不掩卷太息,嗟彼小民,竟任政府之徙置我如弈棋也。雖然,就他方面觀之,所以摶捖此數萬萬人成一民族者,其間接之,抑亦非矣。

吾又嘗向各史傳中專調查外國籍貫之人,例如匈人之金磾、突厥人之阿史那忠,于闐人之遲敬德,印度人之阿那羅順等,與夫入主中夏之諸胡之君臣苗裔統列一表,則種族混之情形,益可見也。(丁)吾又嘗研究六朝唐造像,見初期所造者大率為釋迦像,次期則多彌勒像,期始漸有阿彌陀像、觀世音像等,因此可推見各時代信仰物件之異同,即印度義之遷,亦略可推見也。(戊)吾既因人考據,知元代有所謂“也裡可溫”者,即指基督

讀《元史》及元代碑版與夫其他雜書,每遇“也裡可溫”字樣輒乙而記之。

若薈最成篇,當不下百條,試加以綜分析,則當時基督傳播之區域及情形,當可推得也。以上不過隨舉數端以為例。要之,吾以為吾儕得史料,必須多用此等方法。此等方法在清治經學者多已善用之,如《經傳釋詞》《古書疑義舉例》等書,即其絕好模範。惟史學方面則用者殊少。如宋洪邁之《容齋隨筆》,清趙翼之《二十二史劄記》,頗有此精神,惜其應用範圍尚狹。此種方法恆注意於常人所不注意之處,常人向來不認為史料者,吾儕偏從此間覓出可貴之史料。應用此種方法,第一步須將腦筋練純熟,使常有銳覺。每一事項至吾,常能以奇異之眼之,以引起特別觀察之興味。世界上何年何不有平果落地,何以奈端獨能因此而發明烯利;世界上何年何不有開衝壺,何以瓦特獨能因此而發明蒸汽。此皆由有銳覺,施特別的觀察而已。第二步須耐煩。每遇一事項,吾認為在史上成一問題有應研究之價值者,即從事於徹底精密的研究,蒐集同類或相似之事項綜析比較,非得其真相不止。須知此種研究法,往往所勞甚多,所獲甚簡。例如吾文所舉(甲)項,其目的不過出一斷案曰“椿半部落式之國家甚多”云爾;所舉(乙)項,其目的不過出一斷案曰“六朝唐時中國人留學印度之風甚盛”云爾。斷案區區十數字,而研究者費一年數月之精,毋乃太勞?殊不知凡學問之用科學的研究法者,皆須如是,苟不如是,非科學的,不能在今世而稱為學問。且宇宙間之科學,何一非積無限辛勞以得區區數字者?達爾文養鴿蒔果數十年,著書數十萬言,結果不過詒吾輩以“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八個大字而已。然試思十九世紀學界中若少卻此八個大字,則其情狀為何如者?我國史學界,從古以來,未曾經過科學的研究之一階級,吾儕今若能以一年研究之結果,博得將來學校歷史科書中一句之採擇,吾願已足,此治史學者應有之覺悟也。

有一種消極質的史料,亦甚為重要。某時代有某種現象,謂之積極的史料;某時代無某種現象,謂之消極的史料。試舉其例:(甲)吾儕讀《戰國策》,讀《孟子》,見屢屢有黃金若鎰等文,知其時確已用金屬為貨幣。但字書中關於財貨之字,皆從貝不從金,可見古代易媒介物,乃用貝而非用金。再而研究鐘鼎款識,記用貝之事甚多,用金者雖一無有,《詩經》亦然。墟所發見古物中亦有貝幣無金幣,因此略可推定西周以,未嘗以金屬為幣。再而研究《左傳》《國語》《論語》,亦絕無用金屬之痕跡。因此吾儕或竟可以大膽下一斷案曰:“椿秋以未有金屬貨幣。”若稍加審慎,最少亦可以下一假說曰:“椿秋以金屬貨幣未通用。”(乙)我國未有紙以,文字皆“著諸竹帛”。然《漢書·藝文志》各書目,記篇數者什之七八,記卷數者僅十之二三,其記卷數者又率屬漢中葉以之著述,因此可推定帛之應用,為時甚晚。又據《史記》《漢書》所載,當時法令、公文、私信什有九皆用竹木簡,知當時用竹之廣,遠過於用帛。再證以最近發見之流沙墜簡,其用縑質者皆在新莽以,其用紙質者皆在兩晉以。因此可以下一假說曰:“戰國以謄寫文書,不用縑紙之屬,兩漢始用而未盛行。”又可以下一假說曰:“魏晉以,竹木簡牘之用驟廢。”(丙)吾儕讀歷代《高僧傳》,見所記隋唐以諸僧之重要事業,大抵雲譯某經某論若卷,或雲講某經某論若遍,或云為某經某論作註疏若卷;宋以諸僧傳中,此類記事絕不復見,但記其如何洞徹心源,如何機鋒警悟而已。因此可以下一斷案曰:“宋以僧侶不講學問。”(丁)吾儕試檢、鹹以中外涉檔案,覺其關於案者什而六七,當時士大夫關於時事之論著,亦認此為一極大問題。

至光、宣之,所謂案者已少一。入民國以來,則幾無有。因此可以下一斷案曰:“自義和團事件以,中國民互仇之現象殆絕。”此皆消極的史料之例也。此等史料,其重要之程度,殊不讓積極史料。蓋代極普通之事象,何故此竟不能發生,代極普通之事象,何故逾時乃忽然滅絕,其間往往有歷史上極重大之意義,倘忽而不省,則史之真未可雲備也。此等史料正以無史蹟為史蹟,恰如度曲者於無聲處寄音節,如作書畫者於不著筆墨處傳神。但以其須向無處之,故能注意者鮮矣。

亦有吾儕所渴得之史料,而事實上殆不復能得者。例如某時代中國人有若,此問題可謂為研究一切史蹟重要之基件,吾儕所亟知也,不幸而竟無法足以副吾之望。蓋吾國既素無統計,雖以現時之人,已無從得其真數,況於古代?各史《食貨志》及《文獻通考》等書,雖間有記載,然吾儕絕不敢置信,且彼所記亦斷斷續續,不能各時代俱有,於是乎吾儕蒐集之路殆窮。又如各時代物價之比率,又吾儕所亟知也。然其紀載之闕乏,更甚於人,且各時代所用為價值標準之貨幣,種類複雜,而又隨時紊,於是乎吾儕蒐集之路益窮。若斯類者,雖謂之無史料焉可矣。雖然,吾儕正不必完全絕望。以人問題論,吾儕試將各史《本紀》及《食貨志》所記者,姑作為假定,益以各《地理志》中所分記各地方戶之數,再益以方誌專書——例如常璩《華陽國志》、范成大《吳郡記》等記述特詳者,悉匯錄而勘比之;又將各正史、各雜史、筆記中無論文牘及談話,凡有涉及人數目者——例如《左傳》記“衛戴公時衛民五千七百三十人”,《戰國策》記蘇秦說齊宣王言“臨菑七萬戶,戶三男子”等,凡涉及此類之文句,一一鈔錄無遺;又將各時代徵兵制度、算制度一一研究,而與其時所得兵數、所得租稅相推算。如此雖不敢雲正確,然最少總能於一二時代中之一二地方得有較近真之資料,然據此為基本,以與他時代、他地方相當之比例。若有人能從此用一番,則吾儕對於歷史上人之智識,必有於今也。物價問題雖益複雜,然試用此法以之,所得當亦不少。是故史料全絕之事項,吾敢信其必無,不過所遺留者或多或寡,蒐集之或難或易耳。抑當知,此類史料若僅列舉其一條兩條,則可謂絕無意義、絕無價值,其價值之發生,全賴博搜而比觀之耳。

以上所舉例,皆吾此所言抽象的史料也。然即踞嚏的史料,亦可以此法之。往往有一人之言行,一事之始末,在正史上覺其史料缺乏已極,及用搜剔,而所獲或意外甚豐。例如《史記》關於墨子之記述,僅得二十四字,其文曰:“蓋墨翟,宋之大夫,善守禦,為節用。或曰並孔子時,或曰在其。”《孟子荀卿列傳》此史料可謂枯渴極矣,而孫詒讓生二千年,能作一極博贍翔實之《墨子傳》至數千言看《墨子間詁》。例如周宣王伐狁之役,《詩經》《史記》《竹書紀年》所述,皆僅寥寥數語,而王國維生三千年,乃能將其將帥、其戰線、其戰狀詳考出,歷歷如繪看《雪堂叢刻》。此無他謬巧,其所據者皆人人共見之史料,彼其爬羅搜剔之術,之較熟耳。又如指南針由中國人發明,此西史上所稱也。然中國人對於此物之來歷沿革,罕能言者。美人夏德F.Hirth所著《中國古代史》,則考之甚詳。其所徵引之書,則其一《韓非子》,其二《太平御覽》引《鬼谷子》,其三《古今注》,其四《漢書·張衡傳》,其五《宋書·禮志》,其六《南齊書·祖沖之傳》,其七《宋史·輿志》,其八《續高僧傳·一行傳》,其九《格致鏡原》引《本草衍義》,其十《夢溪筆談》,其十一《朝僉載》,其十二《萍洲可談》,其十三《圖書整合·車輿部》。以上所考,是否已備,雖未敢斷,然吾儕讀之,已能將此物之淵源,得一較明確的觀念。夫此等資料,明明現存於古籍中,但非經學者苦心搜輯,則一般人未由察見耳。

亦有舊史中全然失載或缺略之事實,博搜旁證則能得意外之發見者。例如唐末黃巢之,曾大慘殺外國僑民,此可謂千年之義和團也。舊史僅著“焚室廬,殺人如刈”之一囫圇語,而他無徵焉。九世紀時,阿剌伯人所著《中國見聞錄》中一節雲:“有Gonfu者,為商舶薈萃地……紀元二百六十四年,叛賊Punzo陷Gonfu,殺回、耶徒及猶太、波斯人等十二萬。……其有五朝爭立之,貿易中絕。

……”等語。歐洲人初譯讀此錄,殊不知所謂Gonfu者為何地,所謂Punzo者為何人。及經東西學者加考證,乃知回紀元二六四年,當景紀元之八七七—八七八年,即唐僖宗乾苻四年至五年也,而其年黃巢實寇廣州。廣州者,吾粵人至今猶稱為“廣府”,知Gonfu即“廣府”之譯音,而Punzo必黃巢。其所謂此王朝爭立之者,即指五代也。吾儕因此一段記錄,而得有極重要之歷史上新智識:蓋被殺之外國人多至十二萬,則其時外人僑寓之多可想。吾儕因此引起應研究之問題有多種。例如:其一,當時中外通商何以能如此繁盛?其二,通商岸是否僅在廣州,抑尚有他處?其發達程度比較如何?其三,吾儕聯想及當時有所謂“市舶司”者,其起源在何時,其組織何若,其許可權何若?其四,通商結果,影響於全國民生計者何如?其五,關稅制度可考見者何如?其六,今所謂領事裁判權制度者彼時是否存在?其七,當時是否僅有外國人來,抑吾族亦乘此向外發展?其八,既有許多外人僑寓我國,其於吾族混之關係何如?其九,西人所謂中國三大發明——羅盤針,製紙,火藥——之輸入歐洲與此項史蹟之關係何若?……吾儕苟能循此徑以致研究,則因一項史蹟之發見,可以引起無數史蹟之發見。此類已經遺佚之史蹟雖大半皆可遇而不可,但吾儕總須隨處留心,無孔不入,每有所遇,斷不放過。須知此等佚跡不必外人紀載中乃有之,本國故紙堆中所存實亦不少,在學者之能施特別觀察而已。

史料有為舊史家故意湮滅或錯其證據者,遇此等事,治史者宜別搜尋證據以補之或正之。明陳霆考出唐僖宗之崩以馬踐,宋太宗之崩以箭瘡發,二事史冊皆秘之不言。霆考證事據《幸蜀記》,考證事據神宗諭滕章之言《兩山墨談》卷十四。事在歷史上無甚價值,雖佚不足顧惜。事則太宗因伐契丹,為虜所敗,負傷遁歸,卒以瘡發而殂,此實宋代一絕大事,此澶淵之盟,法之議,靖康之禍,皆與此有直接間接關係。此跡湮滅,則原因結果之系統紊矣。計各史中類此者蓋不乏,又不惟一二事為然耳,乃至全部官書自行竄者,往往而有。《宋神宗實錄》有《錄》及《朱墨本》之兩種,因廷臣爭見,各自任意竄改,致同記一事,兩本或至相反看清蔡鳳翔著《王荊公年譜》卷廿四《神宗實錄考》。至清代而甚。清廷諱其開國時之德,數次自改《實錄》。《實錄》稿今入王氏《東華錄》者乃乾隆間改本,與蔣氏《東華錄》歧異之處已甚多,然蔣氏所據,亦不過少改一次之本耳。故如太宗下嫁攝政王,世宗潛謀奪嫡等等宮廷隱慝,諱莫如,自不待言。即清初所興之諸大獄,亦掩其跡,唯恐不密。例如順治十八年之“江西奏銷案”,一時搢紳被殺者十餘人,被逮者四五百人,黜革者萬三千餘人,摧殘士氣,為史上未有之奇酷。然官書中並絲毫痕跡不可得見。今人孟森,據數十種文集、筆記,鉤距參稽,然全案信史出焉看《心史叢刊》第一集。夫史料之偶爾散失者,其搜補也尚較易;故意湮者,其治理也益極難,此視學者偵察之能何如耳。

史家之最大責任,乃在蒐集本章所言之諸項特別史料。此類史料,在歐洲諸國史,經彼中先輩搜出者已什而七八,故今之史家貴能善因其成而運獨到之史識以批判之耳。中國則未曾經過此階級,尚無正當充實之資料,何所憑藉以行批判?漫然批判,恐開寇辨錯矣。故吾本章所論,特注重此點。至於普通一事蹟之本末,則舊籍在,搜之不難,在治史者之如何去取耳。

☆、正文 第九章

第二鑑別史料之法

史料以真為尚,真之反面有二:一曰誤,二曰偽。正誤辨偽,是謂鑑別。

有明明非史實而舉世誤認為史實者:任執一人而問之曰:今之萬里城為何時物,其人必不假思索,立答曰:秦始皇時。殊不知此答案最少有一大部誤謬或竟全部誤謬也。秦始皇以,有燕之城、趙之城、齊之城;秦始皇以,有北魏之城、北齊之城、明之城,見各史。其他各時代小小增築尚多。試一一按其校之,將見秦時城線,所佔乃僅一小部分,安能舉全城以傅諸秦?況此小部分是否即秦故墟,尚屬問題,解此問題,其關鍵在考證秦時築城是否用磚抑用版築,吾於此事雖未得確證,然終疑用版築為近。若果爾者,則現存之城,或竟無一尺一寸為秦時遺蹟,亦未可知耳。常人每語及到狡狡祖,輒言是老子。試讀《老子》五千言之著書,與到狡種種矯誣之說,風馬牛豈能相及?漢初君臣若竇、文帝、曹參輩,著述家若劉安、司馬談輩皆治老子之家言,又與到狡豈有絲毫相似?到狡起源,明見各史,如《漢書·襄楷傳》所載楷事及宮崇、于吉等事,《三國志·張魯傳》所載魯祖陵、衡及駱曜、張角、張修等事,其妖妄煽播之跡歷歷可見,此又與周時作守藏史之老子豈有絲毫關係?似此等事,本有較詳備之史料可作反證,然而流俗每易致誤者,此實於心理上一種幻覺,每語及城輒聯想始皇,每語及到狡輒聯想老子。此非史料之誤,乃吾儕自之誤,而以所誤誣史料耳。吾儕若思養成鑑別能,必須將此種心理結習加滌除,然能向常人不懷疑之點而試懷疑;能對於素來不成問題之事項而引起問題。夫學問之,必有懷疑然有新問題發生,有新問題發生然有研究,有研究然有新發明。百學皆然,而治史特其一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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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研究法(上)

中國歷史研究法(上)

作者:梁啟超
型別:國學經典
完結:
時間:2017-08-07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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